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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免责声明

相信每一个品质管理人员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形:产品出货以后,经客户进料检验OK,在制程中生产了一部分不良品,或客户出货到客户的客户后出现异常,所出现的报废金额及索赔,客户都会将这部分转嫁给供应商,这种现象很普遍,供应商要怎样才能减少这种风险呢?
我站在供应商的位置上,建议供应商写一个免责声明,说明供应商只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零件品质负责,客户进料检验时,发现异常或组装前发现异常时,及时通知供应商,将不良品退回来或用补货进行处理等,但对组装后出现的索赔或一切损失,供应商不应承担。

你觉得这种说法合理吗?合理的话,怎样才能将这份免责声明说得委婉些,让客户易以接受,另外你有没有其他更好的建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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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j2002wgj2002 (威望:4) - 我是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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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合理了,产品质量法就一个规定:组织的检验不能免除供方的产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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