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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06年质量专业资格考试12.1-28网报

广西06年质量专业资格考试12.1-28网报

(发布时间: 2005-11-21 9:22:54 来自:广西人事考试网)



关于做好我区2006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职办171号

各市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区直各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112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
2006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6月25日进行,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2:00
初级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 5: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
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除此之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以上学历。
2、应届中专毕业生参加本年度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二)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即2001年1月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三、试题类型
中、初级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29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2月1日至12月28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5年12月20日至29日,报考人员携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南宁市新竹路20号)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及地点,按全区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自定并公布。各市考试部门应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名手续
1、报考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认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一寸正面免冠当年彩色照片两张(为了保证网上打印准考证的照片质量,凡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及报考费用,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按桂价费字44号文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报名费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考试费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考试及上缴人事部考试中心费用。
3、各市报名点于2006年2月15日前将报考人员汇总材料和考试费上交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
4、2006年6月初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否则,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场设置
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部署,抓紧时间做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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