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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尺寸检验和功能性试验条款问题

IATF条款中
8.6.2 全尺寸检验和功能性试验
 应按控制计划中的规定,根据客户的供材料和性能标准,对每一种产品进行全尺寸检验和功能性验证。
 其结果应可供顾客评审。
 
注1:全尺寸检验是对设计记录上显示的所有产品尺寸进行完整的测量。
注2:全尺寸检验频率由顾客确定。
 
对此,我有以下几个未想通处,需各位老师指点下:
 
问题1:是否需要在控制计划文件中体现出全尺寸检验和功能性试验的频次?
问题2:在编制年度的全尺寸检验和功能性试验计划时,若查某产品的控制计划中没有体现此要求,是否就可以不做此款产品的全尺寸检验和功能性试验了。
问题3:若在审核时发现我们的(批量)控制计划中没有全尺寸和功能性试验要求,我们解释为,客户没有要求;
    客户的输入里面根本没提到此要求项(做与不做都没有提到)。
    那全尺寸检验和功能性试验要求,是行业的默认输入还是理解为,没有输入,我则可以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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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lly_775 (威望: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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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尺寸检测和功能性实验与产品审核是否是一样的,一般的频率为一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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