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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职业资格证书被取消=难为人注册的质量工程师证书滚出啦,

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其中涉及房产经纪人、国际商务师、质量工程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土地登记代理人、企业法律顾问等多个专业领域,许多考生对此存在疑惑,中大网校特提醒考生对于官方公告要进行全面和理性的分析,切不可断章取义。同时,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并不等同于取消考试,具体信息请关注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各地人事考试网公示的相关考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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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证书是有效的,

重要通知 > 关于正确理解<<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国务院于2014年7月22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布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决定中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括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行政许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又于2014年8月13日又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通知指出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行政许可取消后,国家将结合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新的人才评价制度,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工程系列质量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该文件根据新华社及法制晚报解读:这一决定主要目的是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激发市场创业主体的积极性。其直接原因是设定的依据为部委规章,这次取消职业资格的主要原则按人力资源部规定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但正如人力资源部144号文件所述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行政许可取消后,国家将结合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新的人才评价制度,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工程系列质量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到的职业资格项目调整、政策衔接、考试日期、报名缴费等具体事宜,另行下发通知,提出具体过渡办法。到2015年,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相应加强监督管理。争取到2017年,初步形成科学设置、规范运行、依法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体系。所以希望大家正确理解取消是质量职业资格行政许可,而是更加科学的加以完善,请关注国家这方面文件规定。 北京市质量监督检验培训中心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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