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编写说明
根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87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13号)的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受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组织编写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并经人事部审定通过。
本大纲包括《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该大纲从实际出发,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重点突出,基本体现了安全岗位专业人员的素质,供从事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复习使用。
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该大纲难免有疏漏和错误,我们将不断修改和完善。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二OO四年五月八日
目 录
一、《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5)
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6—10)
三、《安全生产技术》 (11—35)
第一章 机械电气安全生产技术 (11—12)
第二章 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12—15)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 (15—18)
第四章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18—19)
第五章 矿山安全生产技术 (19—23)
第六章 交通运输安全技术 (23—29)
第七章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29—31)
第八章 水利电力安全生产技术 (31—34)
第九章 冶金安全生产技术 (34—35)
四、《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36—38)
根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87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13号)的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受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组织编写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试行)》,并经人事部审定通过。
本大纲包括《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该大纲从实际出发,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重点突出,基本体现了安全岗位专业人员的素质,供从事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复习使用。
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该大纲难免有疏漏和错误,我们将不断修改和完善。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二OO四年五月八日
目 录
一、《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5)
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6—10)
三、《安全生产技术》 (11—35)
第一章 机械电气安全生产技术 (11—12)
第二章 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12—15)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 (15—18)
第四章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18—19)
第五章 矿山安全生产技术 (19—23)
第六章 交通运输安全技术 (23—29)
第七章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29—31)
第八章 水利电力安全生产技术 (31—34)
第九章 冶金安全生产技术 (34—35)
四、《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36—38)
没有找到相关结果
已邀请:
26 个回复
卐愿赌服输卐 (威望:2) (江苏 苏州) 服务业 其它 - ISO9001/14001
OHS...
赞同来自:
8过精神可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