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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刺激性分类

有些化学品具刺激性,可引起什么伤害(不属于灼伤类),可考虑按什么标准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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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yi (威望: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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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iuyi 于 2011-5-31 11:38 编辑

纯属个人意见,一般会刺激皮肤粘膜、眼部、上呼吸道等比较柔嫩的部位,高浓度接触可能引起严重的组织溶解坏死吧。
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里“4.2健康危险”描述有“皮肤刺激是施用试验物质达到4h后对皮肤造成可逆损伤”、“眼刺激是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试验物质之后,在眼部产生在21d内完全可逆的变化”。
建议参考 GB 20593-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皮肤腐蚀刺激
GB 20594-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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