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质量过剩"
朋友吃过本市高档的海鲜酒家,声称:该酒家的菜绝对是从沿海空运过来的,海虾大小一致,花生米也如同出自同一个模子,大小均匀。当然价格也是高价了。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有这个必要吗。
不敢否认酒家有的是客源,现在有钱显气派的人也多。然大多数如我等是不会光临贵地的,我们吃的原则还没有上升到追求花生米大小均匀程度,但求无霉烂、变质,最多要求香脆可口而已。
有一段时期,台湾人做得好,他们的雨伞占据了美国市场的60%以上,美国人出门离不开车,雨伞只是偶尔用之,三、两次就丢弃。台湾伞不求高质量,不求牢固耐用,只求花色品种、求样式新奇、求廉价———一般只需两三美元即可。这正是符合美国人的消费特点,所以台湾伞每年从美国市场上赚取几千万美元的利润就不足为奇了。
所以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定价,你的产品质量就显得尤为可贵。过低,显然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过高,则造成质量过剩,造成浪费和损失,毕竟高质量需要高成本。
现在的口号是“质量是企业生命”、“质量第一”等等,把质量问题提高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这没有什么不好,尤其是消费者,求之不得。作为生产厂家,你不得不把质量同效益结合起来。
一般杂志社报社都会收到这样的读者来信:建议印刷再精美些、纸张再好些。其实这正是杂志社报社总编们梦寐以求的事情。哪个不想把自己的娃儿打扮得更漂亮些呢?问题是好的纸张精美的印刷意味着成本的成倍增长,意味着价格的成倍上扬。你还有兴趣买我的报纸杂志吗?总编们会反过来这样问他的读者。
说到此,笔者绝非提倡“假冒伪劣”。在笔者看来,质量是企业竞争的手段,效益才是企业经营的目的。而企业的经济效益取决于能否用最低的成本,生产出具有必要质量的产品,增加竞争能力的含量。
必要质量的产品不一定是高质量的产品!现在顾客变得越发成熟、越发精明与实在。促使他们购物必须是实用、质量和价格的多因素统一。我们不否认海鲜大酒店和街边大排档都有食客,但有这个前提,一个质量层面的商品必须面向同一层面的消费者。如果企业的质量标准离开了消费者的实际,千辛万苦换来的“过剩质量”得不到市场承认,是没有效益的。
(黄树海)
《市场报》 (2001年03月17日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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