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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大纲的理解

Hi Team,
我发现现在我们现在的试验大纲的指定和执行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
1. 开发初期做了,量产后的工程变更涉及到的试验项目未重新核实
2. 未规定量产后的试验频次,是每年一次还是几年一次.
3. 未规定试验机构,是否要求有资质实验室的报告。还是只要要试验,即使没有资质也无妨。
4. 双方买卖双方未签字生效。
5. 自己开发的零件供应商和材料供应商都需要签订一个试验大纲,如和PCBA供应商的,KF的,无责我们后续无法催促供应商提交这些报告,不知道他们应该提交哪些报告,在什么样的实验室机构。
6. 这些都需要工程在出图时就应该考虑到的。
7. GM或者其他OEM DB的零件可以豁免签订试验大纲,如标准件 Toshiba 的bulb, Tyco sumitomo的connector, senko 的terminals, bayer Dow等石化巨头的塑胶粒子。
GM应该有机构专门管里这些DB supplier,至少我看到Ford 汽车工程研究院有材料部门专门开发和管理他们DB的塑胶例子suppl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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