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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结果如何判定

对电容器做可焊性检验,假设生产批数量为500KPCS,按规定可焊性抽样数为20PCS,要求0失效,实际出现1失效时,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意见:
1、品质工程师:该批不合格,作次品;
2、工艺人员:重新取样检验,合格正常流通(通常重检是合格的);
3、最终我的意见:可以进行重检,但产品不合格的结果是确定的,无论重检的结果如何,只是进一步确认了存在不良的比例大小。

请大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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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wang (威望:3) 在校学生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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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严抽检或采用二次抽样也何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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