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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18000遇到的问题

最近我公司在做体系换版工作,小弟遇到一问题需要请教各位大哥:

问题一:2007版中危险的含义不再包含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的破坏,那么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的破坏(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是否属于事件。比如说:公司财产被盗,被盗的是办公的电脑
问题二:危险的含义发生变化,会影响那些工作?仅仅是在识别危险源的过程中吗?还是根本没什么影响。
问题三:如果事件不再包括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那么在对非伤亡事件分级时用什么作为分级的标准,比如说:以前是财产损失500万以上的叫特大事故,现在怎么定义这个特大事故。
请高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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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xugaijin (威望:35) (江苏 南京) 电气或能源 经理 - 集团公司、多合一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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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标准中不要求了,但是国家的安全法规还是要遵守的。
建议在体系中保留对财产安全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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