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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的困惑

本帖最后由 sheva7 于 2009-3-14 09:58 编辑

最近在对工序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换版更新
发现老版指导书下面都有一个备注,内容如下:
“备注:★表示关键特性;▲标示特殊特性;■表示一般特性。”
但是指导书上10个检验项目中:五个标识的是一般特性(■);五个无标识
审核时这个怕是不行

我查了下特殊特性、关键特性、重要特性、一般特性这几个概念
网上解释也不是很清楚,在此希望高手给个权威版的解释
再者,假如有以下几个检验项目:
外观、试配、色差、尺寸、标识、设备模具、操作方式、工艺参数、产品放置
应该怎么界定它们的特性?
补充下:我司是做汽车内饰件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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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托拉 (威望:0) (江苏 常州) 汽车制造相关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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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性或法规符合性、配合、功能、性能或后续生产的产品特性或制造过程参数称为特殊特性。(TS16949 3.1.12)
特殊特性有可再进行划分,具体怎么称呼区别是由顾客指定或组织自己确定。比如我们公司的特殊特性就分为: 重要特性:①间接影响产品的配合/功能/安装/外观特性;
②间接影响产品的安全/排放/节能/法规/防盗特性;
③用户对产品质量缺陷有较大抱怨的。
关键特性:①直接影响产品的安全/排放/节能/法规特性的。
②对配合/功能/外观/装配等要求必须保证的。
③对产生的质量缺陷用户不能容忍的。
剩下的就是一般特性了,一般特性我们是不做标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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