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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 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应公司内刊.特写了这篇文章,如果文中对REACH理解有误,欢迎批评指正!!!!



自8月份以来,我公司客户有关REACH的调查表便接踵而来,首先是SONY要求的JGPSSI数据的提交,而后就是XX就针对REACH专门召开的供应商大会,对其所有的供应商宣导REACH法规相关内容及XX在推进REACH的过程中,我们供应商应该需要去配合的事情。
REACH法规由欧盟制订并于2007年06月01日发布生效,其英文全称为:Regul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中文全称为:《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相比RoHS指令而言,这部新的法规涵盖更广,涵盖所有的化学物质。
依据REACH的基本准则 “No Data, No market”(没有注册,不得进入欧盟市场),这就要求,所有的化学物质在进入到欧盟必须先到欧盟指定的机构(ECHA⑴)进行注册或预注册,否则就不得在欧盟市场内进行销售。欧盟规定的注册或预注册时间段为2008年6月1日~2008年12月1日。这就是为什么这时间内,我们公司会接到众多客户有关REACH的调查。因为我们的客户想通过调查结果进行判断其产品是否需要进行预注册,为正式注册争取几年的缓冲注册期。
针对我们而言,更加关注的是我们公司的产品是否需要进行注册或通报及如何应对众多客户对产品中是否使用REACH中SVHC⑵物质的调查。
关于产品是否需要进行注册或通报,REACH依据物质以不同的形态而分类,针对不同的分类做出了不同的要求,在这里我们需要先来了解几个概念:
物质—Substance: 指自然状态下(存在的)或通过生产过程获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包括添加剂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杂质,但不包含溶剂例如铅、镉、甲苯、邻苯二甲酸盐等.
配制品/制剂—Preparation: 指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物质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例如:胶水、洗涤剂、合金、化妆品、油漆等.
物品-- Article:指一种在制造过程中获得特定的形状、外观或设计的物体,这些形状外观或设计比其化学成分更能决定其功能。例如电子产品、衣服、电池、玩具等.
REACH的注册范围——注册所有销往欧盟市场的产量大于1吨/每年的:(豁免的物质除外)
1. 化学物质本身.
2. 配制品/制剂中的化学物质
3. 物品中的有意释放的化学物质
何为有意释放?
判定条件
1.释放与功能相关,要通过其中物质的“散发”或“损耗”才可达到产品的功能。
如果没有这种释放,这一产品将无法正常工作。如水笔、清洁棉 。
2.包含“附加”功能的释放。如带香味的橡皮擦。
反面例证
1.在半成品或成品的制造过程中发生的释放行为,如涂在物品表面的油漆中
的溶剂,不属于有意释放!
2.由于化学反应而产生的物质释放,如物品着火时释放出来的物质,复印机
释放出的臭氧等。
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REACH中的注册是仅仅针对物质的!
拿我们公司的产品来举例说明,首先,我们可以判断我们的产品属于物品类型。然后依据对有意释放的解释,我们知道,我们的产品中的物质不存在有意释放,从这两条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们的产品不需要进行注册。
有人可能会问,是不是因为我们的产品不需要进行注册,我们面对REACH就什么都不需要做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从REACH全称中我们就知道REACH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四个要求,在我们判断完成我们公司的产品不需要注册后,我们还应当对我们公司产品中的物质进行评估,是否存在需要进行授权及通报限制物质。
REACH规定对于产品中属于授权列表的物质,需要向ECHA提交授权申请。
第一批授权列表将于2009年6月1日公布,以后并保持每两年更新一次,这就是说从09年6月1日起,产品有使用到REACH授权列表中的物质,如果该产品需要在欧盟市场上进行销售,这时该物质的使用必须要取得欧盟的授权,否则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按我们公司的产品分类来讲,我们更加关注的应该是限制物质的通报(REACH中的通报仅限于物品中的物质)。ECHA于2008年6月30日,首次公布了SVHC候选清单,当时公布了16种高观注物质。2008年10月9日,ECHA又公布了经过正式评议后的SVHC清单,经过评议后的SVHC清单由原来的16种,减少为现在的15种(将环十二烷从候选清单中删除)。
ECHA对SVHC的通报条件做了以下几点规定:
1. 属于SVHC物质;
2. 物质在其中的总量≥1吨/年 制造商或进口商;
3. 物质在其中的总含量以质量分数计≥0.1%。
这就是我们的客户调查表中,为什么要求我们填写产品的总重量、物质在产品中的含量百分比、化学式、CAS No.等信息。因为通过填写化学式及CAS No.及化学式,我们可以判断我们的产品中是否存在SVHC物质;通过填写产品的总含量及物质在产品中的含量百分比,我们可以判断物质在其中的总量≥1吨/年及物质在其中的总含量以质量分数计是否≥0.1%。通过以上的判断之后,我们就可以得出我们产品中的物质是否需要向客户通报(ECHA要求,物品中质量分数>0.1%的SVHC物质,必须提供相关的资料给下游客户)。这也我司最近要求我们的供应商重新提交MSDS表的原因。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大概的了解REACH,那么面对来势汹汹的REACH,我们又应该怎么样去应对呢?
首先,我们要清楚怎么去判断我们产品是否符合REACH的思路,在此我将总的思路来总结一下:
1.明确产品的类型
2.明确产品中的物质组成或用途
3.确认产品中是否存在豁免物质
4.确认产品中是否存在需要进行通报的SVHC
5.确认产品中是否存在需注册的物质
    []确认产品中是否存在需申请授权的SVHC[/]
7.确认产品中是否存在需要限制的物质
8.根据需要向ECHA递交注册/授权资料
9.在供应链中进行传递
在此过程中目前存在的问题,由于REACH要求>0.1%的物质就需要告之下游供应商,这就要求我们的供应商提交的MSDS表中必须提供所有物质的成分含量及其他的一些化学信息,这之中很可能存在部分产品配方保密性的问题,这就造成我们的供应商提交的MSDS表物质的信息不全,而导致我们的客户拒绝接受我公司的相关报告,这些需要我们与供应商及客户进行友好沟通来解决。
通过以上步骤来判断我们面对REACH应该做的事情。
再次,升级我们公司现有的环境物质管理体系,将REACH纳入环境物质管理体系进行系统化的管理。
其次,供应链中REACH符合性推行,要求供应商提交符合REACH要求的MSDS,从源头上去满足REACH要求。

⑴ECHA: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urope Chemical Agency)
⑵SVHC: 高观注物质(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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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f1223 (威望:2) (湖北 武汉) 电子制造 品质工程部经理 - 懂得做人,学会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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