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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级与优先顺序

新版的OHSAS18001中4.3.1提出:
组织用于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的方法应:
a)依据其范围、特性和时间安排加以确定,以保证该方法具有主动性而不是被动性;
b)提供风险的辨识、控制优先顺序和文件化;在适当时提供控制措施的应用;

1999版中提出对风险要分级,而新版没有提出这个要求,要求提供控制的优先顺序。优先顺序是指这些风险哪个先做哪个后做。而分级则是要求将风险分出级别,有高有低。

那么,按照新标准要求,企业对风险就不用分级了,而是要排出控制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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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lee (威望:0) (天津 红桥区) 石油化工 工程师 - 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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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这是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看过安全评价书籍的人可能知道,风险分级和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是密不可分的,高风险等级的事件应该优先加以控制,这是安全评价的常识。
所以,标准提出优先控制顺序,实际上指明了风险分级的后续工作,从实用性来看,新标准更具指导意义,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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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chensijiang
chensijiang

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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