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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ISO14001体系,组织必须建立一个总目标吗?各部门必须建立分目标吗?

请教各位:

对于9001体系要求组织必须建立一个总目标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建立分目标;而建立ISO14001体系是否也有同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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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zhao (威望:6) (江苏 苏州) 电子制造 经理 - 外企质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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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2004条款的原文我们再看一下: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每一有关层次和职能,建立并保持环境目标和指标并形成文件。组织在建立与评审环境目标时,应考虑法律与其它要求,它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目标和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并包括对污染预防的承诺。”
1.有关职能和层次:
很多人对这一点的理解上存在偏差,所以才有了总目标、分解目标之说。那么什么是有关职能和层次呢?这就要看重大环境因素评价的结果了。比如:将仓库化学品泄漏评价为重大环境因素,管理化学品仓库的职能部门是生产部,那么我们的环境目标预防化学品泄漏污染事故,指标***年化学品泄漏污染事故0。就应该定在生产部。在公司最终汇总的环境目标指标一览表上,列明职责部门即可。公司还需要再定一个这样的目标么?不需要。重复了。
所以这里的有关职能和层次,指的就是重大环境因素所在的职能部门和层次。
2.关于总目标
有一种例外情况,如果多个部门同一类别的环境因素,比如甲苯的废弃,被评价为重大环境因素。为了便于统一的管理,公司可以设定一个总目标,比如:甲苯废弃处置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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