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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问题咨询

因公司业务不好需要裁减人员,公司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原本2009年到期的改成了2008年,后来是自己发现公司解释未及时通知到,这种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合同到期裁员和未到合同期裁员有什么区别?谢谢大家给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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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x323 (威望:2) (重庆 ) 汽车制造相关 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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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解答: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的,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线,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按照旧法规定计算经济补偿,2008年1月1日之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分别计算,再合并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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