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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材料的型式试验问题~

我们公司现在准备生产许可证检查。

在生产许可证检验细则中6.4条款“型式检验”,要求我们公司自己的产品有型式检验报告!这个可以理解。

但是5.1条款还有一个要求就是“采购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原材料检验制度,其中原材料应进行“型式试验”,而且在每隔一定时间就要进行一次。不知道这个“型式试验”是怎么要求的。

查了型式检验的概念如下:
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检验(必要时,还可增加检验项目),称为型式检验,又称例行检验。
一般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考核对产品性能影响时;
c.正常生产过程中,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周期性地进行一次检验,考核产品质量稳定性时;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型式试验的概念:
型式试验即是为了产品能否满足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所进行的实验。它是新产品鉴定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通过型式试验,该产品才能正式投入生产,然而,对产品认证来说,一般不对在设计的新产品进行认证。

感觉差不多!

上次跟老板为这个问题争论好久。他说“型式试验”是原材料厂家提供的,但是我认为生产许可证检验细则中“型式试验”是要求我们自己送检,或者跟供应商协商我们抽样、封样,他们去送检,将原材料的理化指标全部作出来。如果要厂家提供,怎么可能有不合格的?那么自己的质量怎么控制?

不知道各位怎么理解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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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zhch (威望:0) (江苏 泰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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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说得有理,理想情况下应该对供应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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