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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校验后发现不良;对其检验产品的处理

ISO有规定:量器具校验后发现不良;对其检验的产品需要重新评估,记录后方可流出;可实际操作很困难:
1.计量作业(特别是外校)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是1周)一周过后;基本上其检验的原材料和产品都出货了。。。
2.无法判别计量器具何时出错;这就意味着无法得知何时的产品有影响
请教:如何才能满足这一规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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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uiwu (威望:1) (福建 泉州) 电气/能源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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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具校准后发现不良,对检验过产品的追溯,确实是很头痛的事,我们的做法是:在制定量具校验计划时,将不同工序、同一工序操作者、品检使用的量具制定不同的校验时间,依靠上下工序、同一工序不同量具的对产品的互检,来保障因量具不良而造成的可疑品,对产品的终检,有操作者和品检使用不同量具,对出货检验的量具增加校验频次,对此检具检验过而没发货的产品进行重新检验,查找是否因量具不良而产品存在不良,在所有证据不能证明发出的产品为合格品时,规定将不良检具在此校准周期内检验的产品作为可疑品由售后服务进行跟踪验证。
楼主此贴已发两年多,对解决此问题一定很有经验,请楼主谈谈方法共享,请楼主用中文,本人英语实在太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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