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没有绑定微信,更多功能请点击绑定

关于APQP中的量产时机!

公司运作的是QS9000体系,但对何时方能算量产的时限,概念很模糊。希望各位老师指教:
因为公司的原来程序中规定:由项目负责人来界定量产的生效时间,但实际这项工作没人执行。也许量产的界定,靠一个负责人确定,也有难度。现在我们规定:在产品试作结束之后的管理评审会议上,由跨功能小组共同得出结论。

但是问题时,何时算量产,要确定还蛮麻烦!是不是我们产品提交的PPAP等资料有客户签收并书面认可后,才算?可实际情况是:有时,客户一直拖着不给书面的确认材料,并不对你整个产品完全认可;或者他批准了你的成品样品,但却对你的供应商或对你的部份部件的非关键质量因素不认可。但由于生产需要,他们却同意我们开始批量生产送货了。这时是不是也算量产呢?

公司就存在这样情况,某个型号产品已生产送货较长一段时间,但迟迟未取得客户核准资料。所有的相关产品的BOM,控制计划都无法作为量产的版本。这样会不会有问题呢?谢谢!
对“好”的回答一定要点个"赞",回答者需要你的鼓励!
已邀请:

戴明后者 (威望:40) (其他 其他) 咨询业 咨询顾问 - 忽悠

赞同来自:

现在很多企业都有这种情况存在!
我想只要顾客要货了就算是量产啦!
现在的顾客(尤其是国内的)体系的建立有很多滞后于其供应商,所以只好将顾客当成“小宝宝”细心呵护、识别“小宝宝”的明确和潜在的需求!!

15 个回复,游客无法查看回复,更多功能请登录注册

发起人

扫一扫微信订阅<6SQ每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