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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须知(北京)

2007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非首次报考人员)
网上报名须知
  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 使用非首次网上报名系统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在北京报考过本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
  2. 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后(注意:必须和以前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一致),能够成功登录本系统,并正确显示您的个人基本信息。否则,说明我们尚没有您准确的档案信息,请您进入首次网上报名系统。
  二、非首次报考人员可以根据以下程序登录信息:
  1、 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点击"查询修改基本信息"查询和修改个人基本信息。
  2、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报名"键,将您所选报考科目前的选项框点黑,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键。
  3、 系统会再次提醒您确认报考级别和科目,如需修改请点击"放弃报名"重新填写。如无误点击"提交报名信息",信息提交后您报考的级别、科目将不能在本系统中进行修改,请务必仔细斟酌后再选择。
  4、报考费用支付前,如果您还需修改报考科目,可通过拨打考试咨询电话与我们联系。报考费用支付成功后,所有报考信息不可进行修改。
  考试咨询电话:1605700、63959161、63959162
  5、不能正确显示照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网上支付,请拨打考试咨询电话:1605700、63959161、63959162进行登记并等候我们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网上支付。
  三、非首次报考人员请按以下程序办理缴费手续:
  1、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上缴费的办法,要求报考人员提前到就近的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网点办理网上支付卡。
  2、报考人员需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支付查询"进入银行支付界面,直接支付报名费,并于考试时到所在考场领取发票。如果您没有提前办理以上两种网上支付卡,建议您及时就近办理。您所填写的信息已经保留在系统中,办好支付卡后您用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直接点击"支付查询"即可进行支付。
  3、网上支付后,报名系统会显示"您的报名费用已经在网上支付成功"。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银行支付界面显示支付成功,而我们的报名系统提示为"您的报名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请您耐心等待到下一个工作日再进行查询。
  特别注意:①已经完成网上支付费用的考生不要再重复支付。②只在网上提交信息,但未按规定时间成功支付报名费用者,报名无效。
  四 、网上报名及缴费日期:2006年12月20日至2007年1月5日
  五、凡即通过资格审核且在网上成功支付报考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6月19日至6月21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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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
网上报名须知
  
  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报考条件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的人员除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职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要求,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四)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证书。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年底。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06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06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
  3、网上缴费时间:通过资格审核24小时后-2007年1月5日之前
  4、下载准考证时间:2007年6月19日至6月21日
  5、考试时间:2007年6月24日

  三、报名系统操作程序
  1、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须知后,点击"填写资格审核表",认真阅读报考协议,完全同意者点击"我同意",然后按照系统的提示依次填写报名信息。
  2、 点击"报名"系统会显示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请仔细检查所报考试级别是否有误,点击"放弃"或"上一步"返回到"填写资格审核表"界面,如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
  3、 报考人员可以点击"查询修改报名信息"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修改后请按"修改完毕"键。
  4、 点击"打印资格审核表",系统会依据您所填信息显示《资格审核表》,用A4纸打印后在指定位置签上您的名字、粘贴两张二寸(34mmX45mm)同一底版免冠照片(黑白彩色不限,但必须是2004年以来拍摄的) ,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并在右上侧像片左下角加盖骑缝章。
  5、报考人员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执照、军官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06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到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北安苑东里一区14号东院办公楼1408房间)进行资格审核;
  6、资格审核人员会对您的报考信息进行再次核实,确保《资格审核表》上的信息与网上提交的信息一致。如果您在资格审核现场仍需修改报考信息,请您利用资格审核点提供的外网自行修改,并将《资格审核表》上的错误信息用红笔修改并在修改处签署本人姓名。特别注意:通过资格审核后,您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7、 通过资格审核后考生需将《资格审核表》交给负责资格审核的工作人员。特别注意:《资格审核表》必须交留在资格审核处,否则资格审核无效。

  四、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的缴费方式
  1、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支付查询"进入银行支付界面,直接支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7年1月5日之前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特别注意:只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成功支付报名费用者,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核地点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北安苑东里一区14号东院办公楼1408房间)

  六、其他
  1、资格审核点联系电话:64928992、64926525
  2、考试咨询电话:1605700、63959161、63959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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