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措施:
1.《成品检验记录表》,追加1605A-01“包装标识”检验项目。→证据提交
2.对未执行1605A-01型号包装标识检验,补做,对外包装标识进行检验,并记录在《成品检验记录表》中;→证据提交
原因分析:
1.编制者遗漏;
2.编制《成品检验记录表》人员与编制《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人员不同;
3.编制《成品检验记录表》人员未依据《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编制;
纠正措施:
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追加《成品检验记录表》编制控制程序
《成品检验记录表》须依据《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编制;→证据提交
2.《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追加《成品检验记录表》编制人员与《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人员统一由一人完成作业;→证据提交
3.制作《产品检查记录表》对应部品型号清单,1月/次更新(新产品导入时更新不在1月/次内);→证据提交
2016-08-16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