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条 照明设计计算照度值应为表3.2.1、附录二、附录三和附录四的照度标准值除以表3.2.8所规定的维护系数值。
维护系数值 表3.2.8
环境污染特征 类 别 照明器擦洗次数(次燉年) 维护系数
清 洁 仪器、仪表的装配车间,电子元器件的装配车间,实验室,办公室,设计室 2 0.8
一 般 机械加工车间、机械装配车间、织布车间 2 0.7
污染严重 锻工车间、铸工车间、碳化车间、水泥厂球磨车间 3 0.6
室 外 道路和广场 2 0.7
第四章 光源
第4.0.1条 照明光源宜采用荧光灯、白炽灯、高强气体放电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荧光高压汞灯)等。
第4.0.2条 当悬挂高度在4m及以下时,宜采用荧光灯;当悬挂高度在4m以上时,宜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当不宜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时,也可采用白炽灯。
第4.0.3条 在下列工作场所的照明光源,可选用白炽灯:
一、局部照明的场所;
二、防止电磁波干扰的场所;
三、因光源频闪效应影响视觉效果的场所;
四、经常开闭灯的场所;
五、照度不高,且照明时间较短的场所。
第4.0.4条 应急照明应采用能瞬时可靠点燃的白炽灯、荧光灯等。当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经常点燃且不需要切换电源时,可采用其它光源。
第4.0.5条 当采用一种光源不能满足光色或显色性要求时,可采用两种光源形式的混光光源.混光光源的混光光通量比,宜按表4.0.5选取。
混光光源的混光光通量比 表4.0.5
混光光源 光通量比(%) 一般显色指数(Ra) 色彩辨别效果
DDG+NGXDDG+NG 40~6060~80 ≥80 除个别颜色为“中等”外,其它颜色为“良好”
KNG+NGDDG+NGKNG+NGXGGY+NGXZJD+NGX 50~8030~6040~6030~4040~60 60~7060~8070~8060~7070~80 除部分颜色为“中等”外,其它颜色为“良好”
GGY+NGKNG+NGGGY+NGXZJD+NG 40~6030~5040~6030~40 40~040~6040~6040~50 除个别颜色为“可以”外,其它颜色为“中等”
注:①GGY——荧光高压汞灯;DDG——镝灯;KNG——钪钠灯;NG——高压钠灯;NGX——中显色性高压钠灯;ZJD——高光效金属卤素灯。
②混光光通量比系指前一种光源光通量与两种光源光通量的和之比。
③辨别效果顺序:良好—中等—可以。
第五章 照明灯具
5.0.1条 照明灯具应具有完整的光度参数,其机械、电气、防火等性能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和《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等的有关规定。
第5.0.2条 应优先选用配光合理、效率较高的灯具.室内开启式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70%;带有包合式灯罩的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55%;带格栅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50%。
第5.0.3条 根据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应分别采用下列各种灯具:
一、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防潮灯具或带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灯具。
二、在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汽的场所,宜采用耐腐蚀性材料制 成的密闭式灯具。若采用开启式灯具时,各部分应有防腐蚀防水措施。
三、在高温场所,宜采用带有散热孔的开启式灯具。
四、在有尘埃的场所,应按防尘的保护等级分类来选择合适的灯具。
五、在装有锻锤、重级工作制桥式吊车等振动、摆动较大场所的灯具,应有防震措施和保护网,防止灯泡自动松脱与掉下。
六、在易受机械损伤场所的灯具,应加保护网。
七、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5.0.4条 灯具和镇流器表面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第5.0.5条 高强气体放电灯的触发器,宜装设在靠近灯具的位置
2004-07-16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