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ikeqam 于 2009-6-12 12:25 编辑
因为上传不了文件,在这里,我复制过来,供大家帮我分析!!!
4.2 工作态度及工作纪律 30分
4.2.1* 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5分。全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或以上,其工作态度30分全部扣除
4.2.2* 每旷工1次,扣15分。全月旷工2次及以上,其工作态度30分全部扣除,并扣除工作质量50分
4.2.3 不服从本部门领导工作安排和教育者,扣10分/次。部门领导交代的任务,无正当理由而未完成,扣5分/次
4.2.4* 工作中,做假报表、未做报表、看杂志报纸、睡觉、操作生产设备、打架,扣除总分100分
4.2.5* 产品不合格而故意放行,或产品合格而故意判为不合格者,扣30分,最高可扣100分
4.2.6 擅自取走他人量具,或将记录、标识、产品放错位置的QC,扣10分/次,引起质量成本增加的,扣20分/次
4.2.7* 正常工作中,无论任何原因、无论理由是否充分,与任何人发生口角或带有威胁语气者,其工作态度30分全部扣除。1个月内,发生第2次者,扣除其余项目总分70分
4.2.8* 下班次抽检出上班次产品不合格、标识卡与上下工序不符(含未开标识卡)、指出上班次的不足(如没有及时做报表、量具不准或不在有效期内等)等工作问题,上班次QC态度不端正者(如不理会、相互职责),扣10分/次,直至考核总分扣完为止
4.2.9 发现对班问题,或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未给相应QC和/或组长交接、反映者,扣10分/次
4.2.10* 任何时候,不得打听本部门QC的工资(包括考核),不得向他人透露本部门的工资信息,违者扣10分/次
4.2.11* 工作期间玩手机、聊天、嬉闹、窜岗、投机取巧、故意拖延工作,扣20分/次;因此原因,严重影响工作或工作进度的,扣除总分100分
4.2.12 未经许可,擅动检验室精密仪器(CMM、检测仪、显微镜、圆度仪、粗糙度仪、硬度计)者,扣5分/次
4.2.13 全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奖励2分/月;全月没有任何因工作态度被扣分者,奖励5分/月
4.3 工作质量 50分
4.3.1 首检、末检未做,扣50分/次;首、末检错判、首末检项目不全、首末检未在1小时内完成,扣20分/次
4.3.2 首检时,工人应该检验的项目没有检完,而QC没有发现,扣2分/次;首巡末检,需要到检验室测量,但没有带记录表格,扣1分/次,并且,PQC应将送进检验室的时刻填写在记录表格上,不写,扣3分/件
4.3.3 每次使用量具时,没有归“0”或校准,扣2分/次;相对测量时,使用前或使用后,只要有1次没有校准,或前后两次的校准结论不一致,且没有重新检验,扣10分/次;使用没有经过计量合格或已经超过有效期的量具,扣5分/次;没有根据量具精度进行估读,扣2分/次;因读数引起质量问题,扣3分/次;其他检验技能(仅已转正QC)不合格者,扣3分/次
4.3.4* 没有100%按照QCP、QI或工艺标准进行检验、控制,扣50分/次;对控制计划、检验指导书、工艺卡、图纸等标准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2分/次
4.3.5 质量控制中出现质量异常没有立即采取措施(追查原因、调整或停机、隔离产品并全检、全检结果的确认、全检结果的统计或向上级报告等)者,扣30分/次;同一QC全月累计2次以上(含2次)犯相同错误,扣QC总分100分;无论是不是CTQ项目,PQC没有将尺寸平均值控制在中心值区域(现场、出货或顾客发现)的,扣10分/次,引起退货的,扣50分/次
4.3.6 质量记录中因疏忽大意,引起数据不真实者,扣5分/项;
4.3.7 交接班记录不清楚,造成下班次QC不知道或不理解而造成产品不合格者,扣交接者10分/次;下班次QC对上班次交接内容没有引起重视而造成质量损失,扣10分/次;交接班时,不合格品、报表、量具、标识四项中任一项交接不到位者,扣5分/项,引起生产停滞者,扣30分/次
4.3.8 上班时未对上班次首件和产品进行检验确认的,扣5分/次;在确认时,发现上班次产品不合格者,奖励5分/次,同时扣除上班次QC5分/次
4.3.9*生产现场由工人执行全检而没有执行巡检,工人全检完毕没有进行抽检,或没有做好统计,扣20分/次
4.3.10 一个月内,OQC检验2批次相同规格产品不合格,扣相应PQC5分/次
4.3.11 非平均值偏移原因导致不合格率≥5%,但没有开出《停线及生产异常情况报告》,扣3分/次
4.3.12 QC发现工人不会使用量具,而未主动纠正者,扣5分/次;纠正后,连续2次发现工人仍不改正,或2次纠正无效果,且与生产组长沟通无效时,不开出《停线及生产异常情况报告》,扣3分/次
4.3.13* 生产将产品送出货检OQC检验前,PQC未抽检就签字送检时,相应PQC扣20分/次,OQC检验发现此批产品不合格时,PQC再追加扣20分
4.3.14* 按QC分工区域分,全月一次合格率维持或超过前三月的一次合格率平均值,奖励3分/人;全月一次合格率达不到前三月一次合格率平均值,扣除引起合格率下降的相应岗位QC20分
5 工作沟通 10分
5.1 PQC发现质量异常时,没有及时向操作工发出警告,或发现前道工序质量问题,但没有向前道工序QC陈述不良事实,扣5分/次
5.2 发生质量异常,不能有效警告生产人员,但没有及时向上级汇报,扣2分/次
5.3 与他人沟通时,不能实事求是,欺上瞒下,扣3分/次
5.4 QC一个月内可以使徒弟达到转正条件并可独立开展工作,奖励5分;对徒弟帮带不负责,或徒弟接受能力有限而不能在试用期内达到上岗要求,但没有及时提出,扣4分
5.5 工作中,能根据自身工作量,合理帮助工作量大的QC并有效控制,奖励1分/次
5.6 发现操作工或其他QC的测量技能存在不合理,及时提出,并得到有效纠正,奖励1分/次
5.7 工作中,将对质量有影响或潜在风险的不良现象及时制止或上报,奖励1分/次。发现对质量有影响的现象但没有行使质量义务,扣1分/次
5.8 正常工作或开会、培训中,能提出好的建议并得到采纳,奖励1分/项
6 5S现场管理 10分
6.1 状态标识或质量记录没有及时正确完整填写、放置,放置不规范,与实际数量不符,状态错误等,扣5分/次
6.2 量具使用完毕,没有及时保养、维护、规范放置,扣1分/次
6.3 检验报表涂改、乱画,记录信息与检测项目不符,扣1分/次;报表、文件摆放不整理、不整顿,扣1分/次
6.4 QC所属区域5S没有做好,扣2分/次
6.5 工作中穿拖鞋、高跟鞋、裙子,不扣纽扣,扣2分/次
7 奖惩办法
以下条款除按上述条款扣分外,追加如下奖惩处理:
7.1 上班期间,睡觉、打架、做假报表、未做报表、看杂志报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追加处罚500元
7.2 上班期间,玩手机、聊天、嬉闹、窜岗,处罚50元/次,因此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或工作延误,处罚200元/次
7.3 迟到、早退,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三次或三次以上,处罚30元/次
7.4 按自然月计算,旷工第一次,处罚100元;旷工第二次,处罚300元;旷工3次,给予自动离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4次及以上者,给予自动离职处理
7.5 部门或公司安排的培训,迟到、早退5分钟内,罚30元/次;5分钟以上者,罚50元/次;不参与者,100元/次
7.6 因QC态度、技能或控制等原因造成批量不合格者,按财务部结算金额进行100%赔偿,并追加处罚500元
批量不合格(均按工序独立计算)的定义:
A 生产批数量≤50件,5件及以上不合格,即为批量不合格
B 50件<生产批数量≤200件,10件及以上不合格,即为批量不合格
C 生产批数量>200件,20件及以上不合格,即为批量不合格
7.7 QC工作时,故意将合格品判为不合格品,或故意将不合格品判为合格品,处罚30元/件
7.8前三月一次合格率平均值A—全月一次合格率B≥3%,处罚相应QC200元
7.9 与他人发生口角或带有威胁语气者,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处罚300元,第三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追加处罚500元
7.10 下班次对上班次的工作提出问题,上班次QC态度不端正者,处罚100元/次
7.11 打听本部门QC工资,或向他人透露本部门工资信息者,处罚50元/次
7.12 生产现场的所有全检活动(QC执行全检除外),工人全检完毕,QC未对其认为的合格品和不合格品进行抽检或开标识卡,处罚100元/次;未抽检而直接开标识卡者,处罚200元/次
7.13 因QC原因导致量具或标准件损坏、丢失者:罚200元/次/件,其中CMM、检测仪、显微镜零部件损坏,罚500元/件次
7.14 下发的受控文件,无论任何原因造成丢失的,罚5元/页,故意撕毁者,处罚50元/页
7.15 对测量数据或控制图描点出现错误的,罚5元/条
7.16 每月考核分数第一名,给予“质量标兵”称号,产品区域QC考核总分第一名,给予流动红旗“优秀质量区域”称号
7.17 对工作中问题,全年有3次或3次以上不改正者,视问题轻重,处罚10-1000元/次
7.18 全年各月考核中,有80%以上的月份(即10个月以上)考核分数≥95,次年的工资等级自动上升2级;有50%以上的月份(即6个月以上)≤85,次年的工资等级自动下降2级
7.19 献言献策,使公司成本明显降低者,经公司批准,给予适当金额奖励
2009-06-12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