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审核之准备
明天客户来审核RoHS,这个消息是两周前得到的。得到消息后将信息给了负责这个体系的EHS专员,因为他刚报到才两周,没有人和他交接,担心他还搞不清状况,于是主动联系他说如果需要帮助可以找我,并告诉他应注意哪些方面,可以从哪些地方着手准备。但未料他一周后就辞职了,所有的工作便从他那里转到了我的手上。没办法,只好打起精神开始准备我自己也只是一知半解的RoHS.
接手之后先查客户的要求和我们要求之间的差异,要求有明确在产品中的,还有签了协议的,还有不少大客户都有明确的要求文件,这部分还好,99%的测试表明我们都能符合客户要求(只一项比较麻烦,一个客户要求六价铬含量不可测出,但对于彩锌电镀工艺来说很难做到,每次测总会有6-15ppm,当初签协议时没做好评估就签了。针对这个,我们对客户只能提供合格的电镀药水测试报告)。然后看供应商的,按要求我们应该也要有协议,但签了协议的没有几家,至少一半都没签(还好这次的客户涉及的几个都签了)。拿来协议看其中的内容,没有明确说限制什么、限值多少,只说明我们按某文件管控,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原料应能满足这份文件的要求。回头再来看文件,文件中有内部要求禁用物质及其限值,这些要求的个别项比客户的要求要低些,但其中针对这点说明“当客户严于公司内部要求时,按客户要求执行”。针对供应商协议部分,要求当文件修订时应检查和供方的协议,必要时重新签订协议。这是没有问题的。
问题是:一、协议修订后供方的协议不一定签得回来(很多供应商比客户要牛气些),他愿意提供符合的测试报告,提供物质说明,但就是不愿签协议,采购那边签订协议的进展很慢;
二、供应商并不知道我们的客户的要求会严格到什么程度,他有的只是我们对他的要求,而我们的要求又低于客户要求。虽然我们可以要求他们针对那个要求严格的客户做特殊处理,但每个供方都会生产我们很多产品,协议只有一份,所以协议中如何规定也要合理处理才行;
三、因为以上两点我决定修订文件,将其中的内部限值按最严的要求来制定,将六价铬一项定为不可测出,同时对供方商的协议中也以最严格的来要求。但遭到内部人员的反对,理由是电镀彩锌做不到。
现在文件都已修订完成了,但还没批准,明天就审核了,现在还在为这三个问题头疼。领导要求在资料上做些改动,将问题遮盖掉,但每次都这样遮盖的话问题就无法暴露出来,也得不到彻底解决,如果客户针对这个有什么好的方法我们也无法学习到。希望明天能借助客户审核将这个问题解决掉。
接手之后先查客户的要求和我们要求之间的差异,要求有明确在产品中的,还有签了协议的,还有不少大客户都有明确的要求文件,这部分还好,99%的测试表明我们都能符合客户要求(只一项比较麻烦,一个客户要求六价铬含量不可测出,但对于彩锌电镀工艺来说很难做到,每次测总会有6-15ppm,当初签协议时没做好评估就签了。针对这个,我们对客户只能提供合格的电镀药水测试报告)。然后看供应商的,按要求我们应该也要有协议,但签了协议的没有几家,至少一半都没签(还好这次的客户涉及的几个都签了)。拿来协议看其中的内容,没有明确说限制什么、限值多少,只说明我们按某文件管控,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或原料应能满足这份文件的要求。回头再来看文件,文件中有内部要求禁用物质及其限值,这些要求的个别项比客户的要求要低些,但其中针对这点说明“当客户严于公司内部要求时,按客户要求执行”。针对供应商协议部分,要求当文件修订时应检查和供方的协议,必要时重新签订协议。这是没有问题的。
问题是:一、协议修订后供方的协议不一定签得回来(很多供应商比客户要牛气些),他愿意提供符合的测试报告,提供物质说明,但就是不愿签协议,采购那边签订协议的进展很慢;
二、供应商并不知道我们的客户的要求会严格到什么程度,他有的只是我们对他的要求,而我们的要求又低于客户要求。虽然我们可以要求他们针对那个要求严格的客户做特殊处理,但每个供方都会生产我们很多产品,协议只有一份,所以协议中如何规定也要合理处理才行;
三、因为以上两点我决定修订文件,将其中的内部限值按最严的要求来制定,将六价铬一项定为不可测出,同时对供方商的协议中也以最严格的来要求。但遭到内部人员的反对,理由是电镀彩锌做不到。
现在文件都已修订完成了,但还没批准,明天就审核了,现在还在为这三个问题头疼。领导要求在资料上做些改动,将问题遮盖掉,但每次都这样遮盖的话问题就无法暴露出来,也得不到彻底解决,如果客户针对这个有什么好的方法我们也无法学习到。希望明天能借助客户审核将这个问题解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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