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1.目的 程序针对为客户提供的软件产品、客户服务以及采购产品中出现的不合格情况进行控制以确保不合格情况得到纠正,确保软件产品、服务过程和采购产品质量,并为质量改进提供分析数据。2.适用范围 适用于软件开发和客户服务过程中,及产品交付后产生的不合格情况及进货检验过程。3.职责3.1 软件开发和客户服务过程及完成后产生的不合格情况由技术管理部和技术支持中心经理确定。3.2 进货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由系统集成部检验人员确定。3.3 技术支持中心应用服务部负责对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过程中的不合格情况进行纠正。3.4 商务部负责对进货检验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理。3.5 管理者代表负责对出现的重要不合格问题进行处理。4.作业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判定4.1.1 系统方案设计不合理、系统安装和设置错误导致的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运行不稳定。4.1.2 软件开发的结构设计、编码设计失误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数据丢失。4.1.3 软件安装过程中的失误导致的系统不能正常运行。4.1.4 进货检验过程中的产品检验,不合格数量超过规定的要求时,则该批进货产品为不合格。4.2 不合格的隔离4.2.1 库管人员将不合格的软件产品及配置设备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或隔离区。4.2.2 库管人员将不合格的配件放置在不合格的隔离区(必要时,分设返工、报废区),做好标示。4.2.3 维修过程中退库的不合格品和顾客退回的不合格品要隔离存放,仓库人员做好不合格的台账。4.3 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理4.3.1 对于软件开发、客户服务过程和结束后发生的不合格,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受理和评审,填写《不合格记录表》,同时技术不协调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结果填入《不合格记录表》,同时交质量管理部备案。4.3.2 对于采购产品出现的不合格,由系统集成部检验人员负责评审并填写《不合格记录表》,叫商务部主管签署意见,进行必要的处理,处理结果填入《不合格记录表》,签字后存档,复印件交质量管理部备案。4.3.3当需要让步或报废的最终产品,办公室制定评审意见和处理办法,报办公室经理批准后实施,总检验员做好不合格品的返工、返修、让步和标示及记录,检查不合格品处置落实情况。4.3.4 当合同有要求让步放行时,由接待主管级以上人员与顾客协议,顾客同意后实施,并在合同中说明。4.3.5 顾客退还配件,质检员确认是本公司的不合格品后,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经采购经理签字批准,与仓库办理调换手续。4.3.6 当不合格服务涉及人员时,区分情况,及时纠正,必要时,经总经理批准予以调离、解职。4.3.7 对于严重的不合格情况,由总检员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报总经理,按《纠正措施控制程序》、《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4.3.8 每月质量例会中涉及的不合格情况,由责任部门根据《纠正措施要求》执行。5 相关文件5.1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5.2 《预防措施控制程序》5.3 《检验规范》6 记录6.1 《检验记录》6.2《不合格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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