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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计量收费”是典型的“懒政思维”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11月18日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北京市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收费制度,多产生垃圾和垃圾不分类都将多付费。目前生活垃圾计量方式和收费标准还在制订当中。  居民生活垃圾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顽疾,垃圾分类理应成为现代城市居民生活的一项基本常识,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收费制度”,并对“多产生垃圾和垃圾不分类”多收费,则表明相关部门混淆了责任主体,将“垃圾管理”的主要责任推给广大居民,这是典型的“懒政思维”。    有这么一个笑话:爸爸带着儿子去倒垃圾,父子两人在分类垃圾箱前,细致的将垃圾分类投入相应的垃圾箱,但一会垃圾车过来,清洁工将不同分类的垃圾桶一股脑倒入车内,留下父子俩目瞪口呆。城市垃圾处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也是市政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一方面需要居民树立垃圾分类存放的环保意识,但更重要的是城市管理部门要建立起完善的垃圾回收和处理体系。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制订《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不是为了收费而收费,而是希望能减少垃圾的产出”。首先《条例》的制订究竟包含多少民意、有何法律依据值得商榷条例草案仅“在市人大网站征求民意”一月时间,试问有多少居民知道北京市人大的网站?其所谓的“征求民意”更像是“伪民意”。再者,通过收费而减少垃圾产出,是将次要矛盾当成了主要矛盾,垃圾的产出是不可避免的,关键在于垃圾的无害处理这当是市政部门的本职。居民多付的费用难免不让人联想到“罚款”,其效果很大的可能步“限塑令”的后尘环保作用未见多少,而超市的服务质量却明显下降。  另据介绍,由于北京市垃圾焚烧设施尚未建设到位,按规划“2015年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完成”,然而垃圾收费制度2012年3月就正式实施了。相关部门已然有了财政支撑,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多收的这部分,是补贴辛苦的环卫工人呢,还是补贴领导的“拉菲”?可别只顾着建立计量、收费体系,收费的用途、监管更得说个明白。  把原本自己的份内工作,寄希望由别人来分担北京市相关部门的这种“懒政思维”并不鲜见。偷换概念,通过简单粗暴的“罚款”,将责任推给广大居民,是一种隐性的不作为。垃圾多了要多缴费,但同时却为GDP多做了贡献,又该如何奖励呢?这样的事例,反映了许多政府部门的制度创新力不强,而更深层的原因,则是为人民服务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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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1-11-2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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