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 请开启后刷新浏览器获得更好的体验!
首页
论坛
文章
资料
人才
培训
会议
应用
登录
注册
您还没有绑定微信,更多功能请点击绑定
小编H 的个人空间
http://www.6sq.net/people/小编H
TA的首页
>
文章
卫生部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硒指标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2月21日发布关于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硒指标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决定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0
分享
微博
QZONE
微信
2011-02-23
0 个评论
游客无法查看评论和回复, 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发起人
小编H
推荐文章
文章状态
发布时间:
2011-02-23 10:16
浏览:
1020
评论:
0
次
赞:
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