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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企业实行能源计量最高可获3万元补助

“实行能源计量的企业,最高可获得3万元财政补助。”除民用计量外,我市也加大了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扶持措施。
  
今后五年,福建省泉州市每年从市节能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35万元用于支持我市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和传输系统建设,对已实现联网采集耗能计量数据的项目并进行项目改造的企业给予项目改造政府财政补助0.5万元—3万元;每年将从市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45万元用于保障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常用医疗器具的免费检定。
  
对此,《意见》提出,到2015年,泉州市须建立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数据监测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在市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还将按1∶1比例安排相应的配套专项资金用于能源计量数据集中采集系统的建设。
  
“目前,泉州市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的重点能耗企业有245家,其中,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重点能耗企业有135家。”业内人士表示,适当的补助有利于提高能耗企业参与能源计量的积极性。
  
“建立能源计量数据监测管理体系之后,企业每天耗多少煤,生产多少产品都能监测出来,这样,一旦生产环节出现能耗异常,管理者就容易通过系统查找到造成生产浪费的原因。”据介绍,市级以上的重点耗能单位须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过程合理配置计量器具,按国际标准建立企业计量测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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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1-01-24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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