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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具备民主的气度和风范吗?(转)

序:中国人亟需民主的精神民主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看到的一种精神。此种精神的根本点是:我承认我,同时也承认旁人。反之若“有己无人”,便是反民主。中国人缺乏民主精神么?不见得。中国古训讲“忠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承认旁人之精神,何等明白?还有中国最讲礼让,其一种尊重旁人之精神,充分可见。然而“民主”何以现在竟为一新鲜之物呢?中国人的社会生活显然可见有下列四大短处:第一是缺乏法制精神:亦即事事不按照法律办,执法精神不够。外国人则比较守法。这就是因为外国人平素过集团生活,凡事在团体内,非此不可。但在家庭之中,则一切情形,就要两样。第二是缺乏纪律习惯:所谓纪律习惯,是在人多时,能够有条理,有次序,并不因人多而紊乱,这就要靠平素养成的纪律习惯。第三是缺乏组织能力:晏阳初先生曾对我说,有一个美国人向他说:“一个中国人是聪明的,两个中国人就蠢笨了。”这是说明中国人最缺乏组织与合作。组织是大家合作起来,每个人都不卑不亢,很耐烦的商量办事。商量之后有所决定,而且痛快的执行,这是为中国人所最不易见的。第四是缺乏公共观念:中国人过去太重私德,父慈子孝,都不外乎是私德,但如何为公共服务,就不讲求。若问:中国人究竟缺乏什么?我答:“缺乏集团生活。” ——梁漱溟 我们缺乏严格的群己权界公域讲权力,私域曰权利;公域讲民主,私域言自由,这就是“群己界线”。——约翰·密尔《论自由》(即严复译著《群己权界论》)社会和个人都有自己的“权”,但他们的权又都有其界限。每个人都有权行使他的自由,其界限是不侵犯他人的自由。如果妨碍别人的自由,社会有权制裁他。但其制裁的目的是保护别人的自由,不能超过这个目的,社会的权不能超过这个界限。所以个人和社会都有自己的权,但其界限却是一致的。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常常群己混淆、群己不分,甚至群己颠倒,“公权”任意侵犯私人领域,而公共领域又常常被个人、被小集团所把持。公共领域没有公共性,私人领域没有私人性,群域无民主,己域无自由。【秦晖:公权被滥用 私权也被滥用】在我们这儿,处置私有财产常常不太顾私人意志——比如说征地拆迁,官员想拿过来就拿过来。而处置公共财产又是想给谁就给谁,既无民主立法,又缺公众监督,当然就会造成诸多弊病。现在有些人士很不满意公共资产被侵犯,而另一些人不满意私有财产被侵犯,其实这有什么矛盾呢?两者的共同根源就是权力不受制约。如果回避这个实质,老是一些人为侵犯私产辩护,另一些人为侵犯公产辩护,那就不管什么财产都成了权力刀俎下的鱼肉了...【详情】我们缺乏契约精神在一个人人具备民主观念的契约环境,无论你是多数派还是少数派,你的人身和财产都是安全的,你尽可毫无恐惧地大胆地申明你的主张。如果你不幸在选举中下台,你也不必担心受到迫害,因为你是受契约保护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古代中国长期处于农业社会,缺乏尊重契约和财产的意识传统。梁启超说中国“无公法、私法之别。国家对于人民,有权利而无义务;人民对于国家,有义务而无权利”。历代王朝从来不尊重私有财产,从抽税到抄家,一味依仗权力。百姓也都是信奉“成王败寇”的思想,崇拜强者,却不问强者是否是在规则内取得其地位。契约精神是一种价值观,是一种尊重规则的意识。契约精神的核心,是更好地保护人们的公正自由和利益,每一个人想要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就必须尊重契约。事实上,契约精神是一个商业社会最基本的文化基因,而我们则缺乏这种文化基因。【暴力退房是在玩弄契约精神】上海楼市的降价潮引发了老业主的抗议,据报道多个标杆房企推出了价格下浮幅度达30%左右的房子。今年10月,在中海御景熙岸售楼处,老业主们与现场保安爆发冲突,以致售楼现场凌乱不堪。楼市有风险,购买需谨慎。购买前就应该清楚:交易自由、风险自负是商品交换的基本精神。世上没有只涨不跌的产品,楼市自然也不会是只涨不跌的怪物,应该愿赌服输。动用拳头绑架和谐,hold不住高房价,更是在玩弄基本的契约精神...【详情】我们缺乏平等的观念按照美国哲学家普特南的说法,平等观念是犹太宗教对西方文化独一无二的贡献。从《圣经》中可以获得如下三方面的平等观念:1.在道德的重要性方面,人类是平等的;2.最没有天赋、成就最少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3.每个人的幸福和痛苦有着同样的道德重要性。美国人追求和维护权利平等的理念,已经融入公民自觉意识。形成一种社会公德。如果你毫无理由地给一个人特殊待遇,他非但没有那种居高临下的快感,反而觉得浑身不自在。有人笑美国人傻,有特权还不会用,殊不知,美国人的这种“傻”已深入骨髓,你想改也改不掉。中国人历史上长期处于家族本位时代,个人的权利、地位、财产、荣誉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家族。家族身份成为个人最重要的社会标志,哪怕结婚、交友,也要讲究个“门当户对”。到了现代,中国人仍不喜欢自己和别人平等,而是喜欢自己比别人高出一头,喜欢有一种对别人的优越感。只要一群国人聚在一起,总要出现自夸自赞的吹牛场面。国人希望的平等是“上等人”放下身份和自己搞平等,而绝不是自己放下身份和“下等人”搞平等。【幸福不是践踏别人的尊严】当今社会,我们有太多理由不幸福:社会不公,权力霸道,富人贪婪,穷人卑微……我们总把这一切归罪于地位不够高,权力不够大,财富不够多,总之,是因为我们没成为“人上人”!为此,很多人媚上欺下,鲜廉寡耻,坑蒙拐骗。即便自己无望成为人上人,也要告诉子孙后代:做官光荣扫马路可耻;外国人是祖宗,外地人是盲流...【详情】我们缺乏妥协的精神“妥协是政治的灵魂,如果不是其全部的话。”——阿克顿勋爵民主的字典里,宽容、妥协、合作都是关键词。民主的优越正是在于它能平衡与调和各方的观点与利益,找出大家能够共存的中间地带,通过妥协来化解冲突。妥协也意味着承认群体中存在着多元的利益和多元的观点。民主的文化是妥协的文化。在民主环境中下,妥协不仅是一种制度安排,而且是一种文化,一种行为方式。在一个具备民主精神的环境中,妥协的艺术才有保障。认可妥协,就是在实践民主。传统上,妥协在中国既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也缺乏支持妥协的文化观念。中国的主流文化传统甚至是反妥协的。由于受宋明理学和阶级斗争哲学的长期熏陶,整个中华文化对妥协格外排斥,甚至视妥协为变节、投降。妥协意味政治上不彻底、不坚定。在日常的字典里,妥协是无能、软弱、丢面子的同义语。没有妥协,便没有民主。【妥协不是个贬义词】“妥协”一词不见于古籍,说明中国没有这个概念。中国的君臣间、君民间只能是绝对专制与绝对臣服的关系。倘有争端,则一定势不两立,你死我活。胜利一方,一定要“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所以,中国的“党争”就搞你死我活,甚至灭族弃市、食肉寝皮。在现代汉语里,妥协成了贬义词,它意味着向对手投降、意味着社会变革不彻底、甚至意味着正义得不到伸张。...【详情】我们摆脱不了人情社会的桎梏民主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一个具备民主精神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具备法治精神的社会。有这样一种说法:以色列人在一项决策前大家争得你死我活,但一旦经投票通过了一项决策,就成了所有人必须执行的东西。中国人则不是这样,决定前争论,决定后还争论;同意的执行,不同意的消极抵抗,或者是“走后门”寻求“法外开恩”。“人情”是中国人的主要精神形态。在传统的天道观中,中国人甚至连天地都加以人情化。例如“上天有好生之德”、“天地之大德曰生”,亦即是认为它们对人类有父母一般的恩情,而人也必须用一番心意去回报恩典。梁启超也说过说:“情感……是人类一切动作的原动力。”将中西方对人情的表达方式进行对比,我们不难发现,以契约关系为基础的西方国家,人情往来纯粹以实现快乐为单一目的;而在以人情关系为基础的中国,附加着更多额外的功能性色彩。【人情:中国社会越来越不能承受之重】办事先想到“找熟人”,关系不同价格不同,请客送礼风愈演愈烈,甚至权力寻租摆上了桌面,不再是潜规则;看病要给医生送红包,孩子上学要走关系,连学车也先要给教练塞上几包好烟……本来正常的职业职责,已经成为灰色利益的来源;在商业领域,中国企业要花大量的时间“做人的工作”,中国老板要花大半的时间应酬于酒局饭桌——人情关系与商业法则之间的矛盾,让企业家们左右为难;当与利益之间建立起可以相互转换的地下通道,简简单单的“人情”二字,也被注入了新的内涵:一种囊括了情义、地位和利益的交易载体。人情成为一种债、一种负担,束缚了中国人的生活,挤压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空间...【详情】我们缺乏公民意识民主即意味着对他人权利的尊重。权利观念的觉醒是人的最伟大的觉醒之一。在和权威的关系上,人并不是无权利的被统治者,人是有权利的。在中国,“公民”是到了近代以后才从西方传入的概念。中国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转变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从“身份社会”到“契约社会”的转变,“公民”就是在这种转变过程中才出现的。在“身份社会”中,皇帝高高在上,其他皆为其“臣民”;“臣民”没有独立人格,个人权利观念严重匮乏,“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即说明了此点。而在“契约社会”中,人与人、人与国家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在这种社会结构中的“人”,是人格独立、具有不可剥夺的个人权利的“公民”。长久以来,中国老百姓习惯了“当官当为民做主”的潜意识,思维模式定型在当官的该为我们做什么,而不是我应对要求当官的做什么,这无疑影响了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积极性。从整体而言,中国缺乏公民,多数人都只是私民。【“良民”评级:羞辱公民意识】2010年,江苏睢宁县创造发明了史无前例的“良民”评级,将每个公民私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入了大众信用征集系统,如被评为“招商引资、平民英雄”获表彰+20分,恶意欠缴电话费-20分。县委书记高调称要“严管民风”,让群众“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所谓“信用评级”,更像是政府在用手中的权力来稀释公民的权利...【详情】公共领域中的“少数服从多数”有这么一个故事:五个西方人在一个岔路口要决定向左走还是向右走,投票决定,西方人就会少数服从多数;而中国人都是右脑思维,讲究的是韬略,孙子兵法中有敌不动,我不动,以假乱真,明明投票结果是向左走,希望向右走的人虽然明里不反对,可是还是会找准机会向右走。从文化的角度就不难理解西方文化为什么有民主,而中国文化缺乏。“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的第一原则。“民主”一词是由希腊语的“人民”和“统治或权威”等词演变而来,最初的意思是“人民的统治”。古代中国长期处于“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等级社会,专制是任何一个圈子的主流生态。到了现代,专制思想仍根深蒂固,社会上仍然充斥着“一把手”说了算的家长式作风。【“民主”都在“一把手”的手里攥着】在一些地方、一些机关,所谓“民主集中制”下面还有一个“潜规则”,那就是“一把手说了算”、“一言堂”制。民主是装给别人看看的,让大家畅所欲言可以,但你别发表不同意见,要是遇上“刀棍集中”、“牢狱集中”,或是雇佣黑社会暗杀,或者指使司法机关编造“莫须有”罪名来搞司法冤狱,到时后悔莫及。要知道,一个地方、一个单位,说到底,是听“头”的,“头”说了算,“头”大度地让你说话了,你还想有决策权?...【详情】尊重少数人的权利按一般见解,少数人必须服从多数人,但不能由此认为多数人在战胜少数人以后,就可以完全取代少数人的代表权,无视少数人的意志。——约翰·密尔为什么要尊重少数人权利?原因之一是多数可能犯错误。多数人的决定至少在多数情况下是正确的,但同时也表明,多数人的决定在有些时候不可避免地也会犯错误。另外,多数人有可能滥用权力,而权力的滥用是对个人的尊严和自由最大的威胁。在对某些问题的认识和解决方面,少数人可能是正确的。西方的民主到了中国,好东西变成了坏东西。此前有过报道,有些地方乡村,全体村民选举“坏人”,不给“坏人”发村上的福利、不让用公共水渠浇灌。这就好比四个人一起吃饭,三个人投票让另一个人买单,显然这些投票超出了民主管理的范畴。把民主这个好东西生生给改造成坏东西了。【大众也有犯错的时候】如果我们能穿越时空隧道,跑到1957年10月的中国做一个民意测验,问民众要不要引蛇出洞揭批反动右派,测验结果多半说是“要”。或者穿越到1967年1月去做一个民意测验,问民众应该不应该修理 “走资派”,给他们戴高帽游街批斗,估计民意也会万众一心地说:应该!岂止“应该”,他们还会在调查表里找有没有“再踏上一万只脚”这一选项。不奇怪。1936年到苏联去,大清洗也是民意。1939到德国去,打波兰也是民意...【详情】尊重他人的隐私一个具备民主精神的社会,应在法律和公德的基础上,特别重视个人的隐私权利,以利于调动个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除了社会公众人物以外,其余人的隐私得到全社会的尊重。中国人有刺探别人隐私的坏习惯,这就是缺乏民主意识的表现。在民主社会,公众人物的私生活是可以曝光的,所以克林顿和莱文斯基就成了街谈巷议的话题,这就对他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文革的中国,正好相反,官员可以玩弄女人,说是小节,而普通人经常被人捉奸,然后游街侮辱。这就是是否具备民主意识的社会在对待隐私问题的不同表现。中国人对“私”和“公”两个概念的使用并不局限于“公—私”范畴,且“私”的贬义色彩比西方强烈得多:在贬义的一端,“私”含有实际上犯罪、不惜损害公共利益的极度自私以及暗中进行的不道德交易等方面的意思。这是中国人长期缺乏隐私的一个原因。【这是一个隐私无处不被追踪的年代】不论你愿不愿意,隐私权都正逐渐演变成一种幻象,我们随时都在被出卖:八卦杂志有狗仔队,中介有个人资料售卖员,手机有偷拍摄影师,更衣室有电子眼,电视有个人秘密搜查员,私人住宅有广告电视机……在这些我们习以为常的生活范畴里,私人空间无时无刻不被窥视、被惊扰着。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可能面临这样的尴尬境地:我们在家看情趣片的时候,警察都会来拜访;我们与恋人在车里亲吻的时候,照片第二天就会被发布在网上...【详情】尊重他人的私有财产十八世纪,德皇威廉一世在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入住后,因嫌宫墙外面一座破旧的磨房遮挡视线,就打算买下这座磨房并把它拆掉。但几经交涉,磨房主坚决不卖。威廉一世大怒,命令卫队强行拆掉了磨房。随后,磨房主就此事诉至法院,结果法院判决皇帝重建磨房并赔偿损失,威廉一世只好遵行。数年后,这座磨房已成为德国司法独立和裁判公正的象征。中国历史上,每个朝代的皇帝都能随意剥夺别人,最后改朝换代,皇帝也被人整体剥夺。财产没保障,是中国专制制度的一大弊病。到了现代,大家公认了这种从古代延续到今的制度,个人的东西是属于集体的,让中国的百姓容易忽略保护自己合法私有财产的意识,同时也容易侵夺别人的合法权益。【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在公权意志的作用下,在机器巨大的轰鸣声中,百姓一瞬间变成无家可归者。作为一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些地方的野蛮拆迁制造了多少“一路哭”的现象?保护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其实也就是一个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的问题。这是不应被颠倒的一个道理:私有财产权先于国家权力而先验地存在...【详情】尊重他人的话语权“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在美国的小学,如果你问:“别人发言时,我们的规则是什么?”大家立刻给出回答:“倾听!”——不管别人的发言你多么不同意,听起来多么可笑,但要尊重他的发言权利,这应是民主的原则之一。在遇到分歧的时候,中国人习惯于用“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懂××就没有发言权”、“没去过××就没有发言权”剥夺他人辩论的权利。很多人不是从事实和逻辑出发把问题讲清楚,而是急于否定对方的话语资格。这种扣帽子、抓辫子的辩论方式,“不同即敌对”的思维模式,本质上都是狭隘虚弱的表现。剥夺他人的话语权,代表着一种最粗暴、反智的作风。【我们要给“坏人”辩护权】“北京知名律师将为文强辩护”的新闻受到网友强烈关注,该律师不仅遭到人肉搜索,更被多名网友攻击为“无良”、“黑社会的狗头军师”等。接手重庆涉黑案的多名律师几乎都遭到了类似口水。对此,此前一直从事刑案辩护的钱列阳、许兰亭和张燕生等京城知名律师均表示,律师不是“坏人”的同党,“好人”“坏人”都有平等的辩护权...【详情】尊重持不同意见者没有反对者,就没有民主。完善的民主社会里是应该只有对手,而没有敌人。对于思想和自己相左的公民,应该让对手有表达自己见解和主张的途径,应该公开论争,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上解决问题和争端。对于社会各个阶级、阶层的利益冲突,能够提高各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工会和政府协调乃至最高提高法律部门解决问题。一切使用暴力或以使用暴力相威胁,一切形式的恐吓都是违反民主精神的。当然,要达到这样程度的民主是很困难的,但我们可以不断完善它。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尊重对手的民主精神也不是一天就能建立的。【排斥不同意见者=自欺欺人】随机抽签次次“被选中”、七年里一共参加过19次听证会,这两天网络上晒出成都有四名“价格听证专业户”,其中一名老妇竟然十九次参加过各类听证会,引起网友疯狂转帖拍砖,骂声一片,直呼“被代表”,更有人称其为成都听证会的“最牛群众演员”...【详情】尊重多元化民主精神的最大成功就是能妥善解决社会多元化导致的剧烈冲突问题,并设置了非暴力解决冲突的规则。人们承认多元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冲突,承认个人的权利不容侵犯,承认阶层有自己的利益、权利,承认利益集团的存在和利益不容否定。人们也承认上述个人、阶层的利益可能相互对立,因此冲突不可避免。但是,民主精神强调:第一,所有的利益、权利都必须合法。第二,解决利益冲突必须使用非暴力手段。毫无疑问,民主这种承认不同利益,用非暴力手段解决利益冲突的特点更好地解决了近现代以来人类面临的问题,体现了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在我们的社会,随着经济发展的失衡和人口的流动越来越快,人们迅速分化称不同的利益群体。本地人和外地人,穷人与富人,官员与百姓,传统与现代,国外与本土之间的摩擦越来越多,地域、阶层文化冲突也激化,这就说明我们还缺乏尊重多元化的意识。【广电总局咋成了“广电总急”?】继限播涉案剧、境外影视剧、境外动画片、方言剧、恶搞剧、推主旋律剧、限娱令等之后,广电总局有规定明年全国所有电视台全天取消电视剧中插播广告。广电总局大约是中央部委中最“敬业”的一个了,它对广电行业的管理到了事无巨细、细致入微的程度,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台一个新举措,规范此行业的吃喝拉撒。因为广电总局是如此婆婆妈妈,网友给它起了个绰号叫“广电总急”。很形象,我们看到的这个大总管确实总是在急吼吼地要求不准这,不准那。可是,我国已经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受众的选择是最根本的,广电总局的剪刀只会剪去文化的多元化...【详情】尊重个人主义真正的个人主义是一种理解社会生活的理论,同时也是一套社会行为规范。——哈耶克如果你向美国人展示鱼缸图片,美国人通常会描述缸里最大的那条鱼以及它在做什么。如果你让一个中国人描述一个鱼缸,中国人通常会描述这条鱼的周围环境(context)。这就是个人主义社会和集体主义社会的区别。美国是个尊重个性、崇尚个人主义的国家,个人奋斗成功的故事是“美国梦”的精髓部分。无论是卡内基从一贫如洗的学徒工到富甲天下的钢铁大王,还是奥巴马从平头百姓之家平步青云地登上总统宝座,他们都是普通美国人津津乐道、梦寐以求的个人成功典范。在中国人长久以来接受的教育中,集体主义等于高尚无私,个人主义等于自私自利。对于个人主义至少有两个误解:第一,把个人主义等同于个人中心;第二,过分强调个人主义的弊端,忽视了个人主义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中国人的酒文化:“集体主义”让人一醉方休】美国人很少在午餐时喝酒,因为一小时后必须工作。但在中国,中午的餐桌上摆满了啤酒瓶。午饭后,他们一个个面红耳赤走出餐馆,甚至还能开车去上班。中国人的酒文化中,让人实在费解的是,喝酒成了“拉关系”的工具。美国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是尊重他人,喝酒完全是个人的事,他们不会勉强别人喝酒。但在中国,人们在餐桌上的任务就是劝别人喝酒,这似乎比吃饭还重要。一个中国朋友告诉我,要是在桌上不喝酒的话,别人就会觉得你孤僻、冷漠,就不喜欢你。在我看来,这正是中国式的“集体主义”思维模式的影响。...【详情】把人民捧上天的民粹不是民主几乎在每一个社会中,都存在权力分配的失衡、一些官员的腐败无能、社会贫富分化等问题。在这样的条件下,人们自然要滋生不满。民粹就是一种人民不满现状的形态。这个定义是中性的,可民粹往往能被一些人挟持,形成恶性的民粹主义,即:通过民主手段达到反民主目的。其典型症状是通过某种较为极端的那一部分民意来裹挟占社会主流的温和民意,利用“沉默的大多数”来营造主流民意的假象,而反对者往往被冠之以“卖国”、“出卖民族”等罪名遭受围攻,当没人再出声反对他们的时候,就达到了他们的目的。远如义和团、纳粹和法西斯,近如台湾的陈水扁。打个不好听的比方,恶性民粹主义者就如“把妹达人”一样,用甜言蜜语煽动你的情绪、触动你的心灵,利用你对他神一般的膜拜达到他的目的。现实中,哗众取宠、最讨好老百姓的人,可能是最会利用人的人。【不要轻易被民粹主义者收买】民粹主义是一种崇拜“人民”,以“人民”的名义说话,甚至自称自己就是“人民”的思想派别,而“人民”这个概念却是空洞的。价值的“空心化”来源于核心概念意义的“空洞化”。从下面这个对话,你很容易看出这一点:问:你不是标榜要“为人民服务”吗,怎么这个态度?答:是啊,我是为“人民”服务。请问你是人民吗?问:我不是人民,但我是人民中的一员。答:你是人民中的一员?怎么证明你是人民中的一员?问:……(语塞)...【详情】盲从的“集体非理性”不是民主对于个体来说,他可能是个理性、友善、礼貌的人,但是当把他置于一个集体之中,他很可能追随大众,成为非理性的破坏分子、杀人放火的帮凶。在个人行为中,每个人须为他的行为承担全部的责任;而在集体行为中,每个人须担负的责任只是极少的一部分。这就是为什么一个温文尔雅的人,在看足球比赛时可能成为“足球流氓”,在上网时可能是杀人放火的支持者。这种混乱,说到底还是规则的缺失,它需要另一种权力的制约。例如,网络这种“广场政治”看似是“民主”,似乎每个人都有表达观点的机会,每个人都是自由的,都是一个独立思考的个体;但另一方面,广场政治总是暗含着理性的丧失和个体被淹没的宿命倾向,人们处在人声鼎沸的广场上,会滋生一种无法名状的孤单感。于是,近似于德国哲学者弗洛姆所说的那种“逃避自由”的倾向就会出现:人们会在一种茫然感中产生自己应该做点儿什么的冲动,并且,倾向于跟随最能感染自己的声音来采取行动。这种逃避自由的倾向,往往在群体民主幻觉中造就混乱、盲从和非理性化冲动。【为杀人者叫好的群体非理性贻害无穷】集体的非理性,在特殊年代加上政治因素,曾极端化到凡事“上纲上线”的程度,造成的悲剧,“80后”的年轻人估计大多并不了解,但“上纲上线”的语言风格,在如今板砖满天飞的网络上又岂是少见?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中,普通的药家只因一些捕风捉影的谣言,就被冠以“贪官”、“蛀虫”等骂名。广西贺州一地税分局局长周子雄一家被杀死在家中,调查未出,竟有网友称凶手“替天行道”者、有呼之“大侠”者...【详情】自利并不代表自私、缺德英国哲学家杰里米?边沁(1748-1832)试图说明,道德哲学的第一原则是功利。功利的意思是:每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都受趋利避害的影响。人们追求快乐,避免痛苦。这是人的本能的、个人的原则,但同时人还有社会性。人的社会性要求每一个人有责任不仅满足个人快乐,同时还要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才是功利主义的完整意义。也就是说,功利主义不完全是利己的,也是利他的,道德是其核心价值。人们常常无知、幼稚地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对立起来,可惜这种看法直到今天依然很流行。市场经济里,自利的“理性人”假设是积极活动的基础,在此原则上才会达到社会共同利益的最大化。中国人历来强调“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为了集体利益可以牺牲掉个人利益,使个人成为社会机器的一颗“螺丝钉”。【“人人自利”不会导致亡国】有人问:要是人人都自利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我的回答是人人自利了,人人为了共同生存下去的长远利益,就会人人尊重别人的利益。因为不尊重别人的利益,自己的利益也得不到保护, 社会的道德以及公理意识本来就来源于人的自利,当人人都尊重保护彼此利益的时候,人们就会联合起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详情】民主不是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如果看不清楚滥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巨大危害,你就永远无法了解什么是真正的民主。民主是什么呢?很多人一定会说,这个问题很简单嘛,民主就是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比如有5个人去旅游,4个人想游泳,1个人想打球,那么民主的决策一定是去游泳,如果最后的决策是去打球,那就变成专制了。可别忙,当我们把上面的例子稍微改变一下,你就会惊愕地发现,这个“民主”竟然是只披着羊皮的大尾巴狼:比如5个人中有4人认为1人该死,那么民主的决策就是“合法”地把那个可怜的家伙杀死!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被一个由抓阄选出501人陪审团以280票对221票判处死刑的。我们上学时,接受的都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教育。可是,“多数决”原则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有效,超过了“红线”,就形成了“多数人的暴政”。这个“红线”就是人的自然权利,即与生俱来的人权。例如,要不要剥夺富人的财产?要不要取他们的人头?……等等此种,都不能依靠投票来解决。因此,“多数人”不代表就是民主。【全班同学投票逼死花季少女】 2010年4月6日,15岁的洛阳少女雷梦佳和同年级其他班另一个女同学打架,班主任在4月7日组织全体同学投票:是留下来给她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还是让家长将其带走家庭教育一周。结果对雷梦佳不利。26个同学选择让她回家接受教育一周,12个同学选择再给她一次机会。在得知自己被大部分同学投票赶走后,花季少女留下遗言,投渠自杀。悲剧的发生,提醒人们防备以多数的名义伤害个人的自由…【详情】结语: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在中国人的生活中,“民主”是个被广泛滥用的术语。每个人都愿意用“民主”描述自己的行为,但不是每个人都在实践真正的民主。有的人假借“民主”推行个人意志,也有人使用“残缺的民主”达到不民主的结果。民主精神的核心是“尊重”——尊重每一个个人的权利,每一个个人也尊重他人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彼此妥协,达到一种权利和利益的最大平衡。一个具备良好的民主精神的社会,就是托克维尔所描述的“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和最微贱的人并存,巨富和赤贫并存,最聪明的人和最愚昧的人并存”的社会。归根到底,民主不仅仅是制度程序问题,还是一种生活方式,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一种态度,一种习惯。民主不仅仅只存在于庙堂社稷,也存在于“江湖”、家庭,存在于每个人身边。民主的精神没有适不适合,只有愿不愿意实践、实践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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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2-06-2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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