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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2目录 项目 内容 页码前言 简介 1 范围 62 概述 63 术语 8外壳 4 概述 115 便携式無人看管家用電器 126 (刪除) 7 (刪除) 电气绝缘要求 8 材料性能要求 139 内垫板 21性能要求 10 概述 22电性能 11 概述 2212 绝缘强度 2213 大电流电弧引燃(HAI) 2314 灼热电阻丝引燃(HWI)-异常过载测试或整机电热棒测试 2315 斜面漏电起痕电压 2316 体积电阻率 23阻燃性 17 阻燃性 - 12mm火焰 2518 阻燃性 - 20mm火焰 2519 阻燃性 -127mm(5”)火焰 2520 塑壳阻燃性 - 746 -5VS 2521 塑壳阻燃性 - 大面积要求 2522 防火涂层 26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1NOVEMBER 29, 2001 (Title Page Reprinted: November 5, 2002) 1 UL 746C 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The first edition was titled Test for Polymeric Enclosures of Portable Electrical Appliances and numbered UL 746.51. First Edition – June, 1973 Second Edition – March, 1978 Third Edition – May, 1989 Fourth Edition – December, 1995 Fifth Edition November 29, 2001 The most recent approval of UL 746C as an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ANSI) occurred on September 23, 2002 and covers the Fifth Edition, including revisions through November 5, 2002. Approval of UL 746C as an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is maintained using the continuous maintenance process. Comments or proposals for revision on any part of the Standard may be submitted to UL at any time. Written comments are to be sent to the UL-MEL Standards Department, 1285 Walt Whitman Road, Melville, NY 11747. An effective date included as a note immediately following certain requirements is one established by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 The Department of Defense (DoD) has adopted UL 746C on November 3, 1988. The publication of revised pages or a new edition of this Standard will not invalidate the DoD adoption. Revisions of this Standard will be made by issuing revised or additional pages bearing their date of issue. A UL Standard is current only if it incorporates the most recently adopted revisions, all of which are itemized on the transmittal notice that accompanies the latest set of revised requirements. ISBN 0-7629-0721-5 COPYRIGHT © 1973, 2002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 ANSI/UL 746C-2002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3 项目 内容 页码 机械性能 23 压缩强度 2724 冲击强度 27塑件的尺寸变化 25 蠕变 27性能 26 性能 2827 紫外光照射 2828 浸水 29特殊使用要求 29 异常工作 3030 恶劣条件 30热性能 31 成形应力松驰变形 3032 马达输入 3033 成形应力松驰变形后电源线拉力测试 3134 温度要求-总则 3135 功能使用温度指数 3136 普通热指数 3237 相对热指数 3538 相对热性能 3539 相对热性能(第二方案) 3640 短时温度高于最高使用温度 38特殊应用 41 概述 - 胶粘剂 3942 功能分析 3943 分析程序 3944 线圈架 4045 绝缘保护涂层 40金属化零件 46 概述 4047 塑性镀层 4148 脆性镀层 41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4 项目 内容 页码 性能测试 49 概述 4150 整机耐电弧测试 4251 异常过载测试 4252 阻燃性 - 12mm火焰测试 4453 阻燃性 - 3/4”火焰测试 4554 阻燃性 -127mm(5”)火焰测试 4655 塑壳阻燃性 - 746 -5VS 测试 4656 防火涂层测试 4857 压缩强度测试 4958 冲击强度测试 5059 紫外光照射测试 5360 浸水测试 5861 异常工作测试 5862 恶劣条件测试 5863 成形应力松驰变形测试 5964 整机球压测试 5965 马达输入测试 5966 相对热性能 5967 相对热性能(第二方案) 6068 短时温度高于最高使用温度 6069 温度要求 - 举例说明 6270 温度要求 - 举例说明(第二方案) 6371 胶粘剂 - 特殊应用 64线圈架 72 绝缘保护涂层测试 6873 胶带测试 7274 漏电流测试 7475 整机电热棒测试 75标识 76 概述 77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5前言 A.本标准包含“范围”所述产品的基本要求。这些要求根据合理的工程原理,测试记录及现场经验,对制造,装配,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正确的评价。其资料来源于制造商,用户,检验机构,以及有专业知识的其它技术人员。当进一步调研证明需要修正本标准时,可以对其进行修改。 B.只有制造商对本标准的遵守,才能使本标准持续、全面覆盖制造商所生产的产品。 C.一种符合本标准文本的产品,在检验及测试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其它特征削弱了这些要求的安全水平,则不一定判定该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D.产品中采用的材料或结构形式跟本标准的具体要求有冲突的,不能判定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产品中采用的材料或结构形式,在本标准中没涉及的,按这些要求的意图进行研究和测试,如果符合本标准的意图,则可判其符合本标准要求。 E.UL 将客观地对产品作出评判,而不对制造商或任何一方承担责任。UL 的观点及测试结果代表专业水准及当前的技术发展水平。UL 不要求任何人使用或信赖本标准。对于因使用本标准而产生的损害,包括连带损害,UL 将不对这些损害负有责任或义务。 F.UL 标准所要求的多数测试都具有内在危险,在进行这些测试时,需采取充分安全防护措施,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6简介 1.范围 1.1这些要求涵盖了电器中所有塑胶件的测试要求,并叙述了各种测试程序及其在零件和器具测试中的应用。 1.2这些要求不包括具体的绝缘体系测试要求。那些要求在“Standard for Systems of Insulating Materials, General”, UL 1446 中述及。 1.3这里所提供的测试程序,用于评估具体应用情况的塑胶件。这些测试程序包括参照在标准条件下进行的小型性能测试中获得的数据。 1.4如果一种产品存在本安全标准中未涉及到或与本标准不同的特征,性质,零件,材料或系统,而且这些特征,性质,零件,材料或系统可能引起火灾,电击或其它危害人身安全的,则应该按照本标准的初始意图适当地增加部件及整机测试项目,以达到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如果这些特征,性质,零件,材料或系统跟本标准中的某些要求有冲突,则不能将其判定为符合本标准。但如果这些特征,性质,零件,材料或系统被证实是合理的,则要建议修改本标准,并将其测试方法纳入到本标准中。 2.概述 2.1在本标准中,如果一个测量值后面跟着另一单位制的数值,在应用上认为两个值等效,尽管不一定完全相等。每一个数值都用国际单位制(SI)及美国通用单位制(英制)表示。当使用公制单位测量值时,要用公制单位标定的仪器进行测量。 2.2在本标准中,凡是没有标明日期的参考代号及标准,均指最新版本的代号和标准。 2.3图 2.1 叙述了本标准的评估流程,以作参考。 2.4UL 94 是关于器具零件的塑料材料的燃烧测试要求。UL 746A“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Short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介绍了一系列短期测试流程,用于评估塑料材料在电器产品中的具体应用情况。UL 746B“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Long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 介绍了一系列长期测试流程,用于评估塑料材料在电器产品中的具体应用情况。 UL 746D“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Fabricated Parts”是关于塑料模塑成形零件的性能要求及可追踪性要求。 2.5对于那些改变其成分以满足特殊应用要求的材料,包括回收料,重新粉碎料,加入添加剂,着色剂及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的混合物,其安全要求叙述于 UL 746D“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Fabricated Parts”中。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7图 2.1 UL 746C 塑料零件评估流程图 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83.术语 3.1本标准中用到的术语定义如下: 3.2可触及零件 — 指零件位于人体直接或使用测试针或工具可以接触到的位置,或距开口处不远的位置。 3.3Delete 3.4有人看管的家用电器 — 指因器具的功能需要,操作者必須在現場﹐但器具工作時不一定要求操作者在現場。因產品的特征(如產生過大的噪音或振動)﹐只允許操作者離開一小段時間。這類器具有﹕手持式電鑽﹐电动刀,开罐器,手持式风筒﹐攪拌機及真空吸塵器等。 3.5分支电路 — 在布线系统中,分支电路是位于最终使用器具一边的部分,为永久接线设备提供接线端子,或为带电源插头器具提供插座插口。 3.6相对漏电起痕电压 — 相对漏电起痕电压(CTI)的测量方法在 UL 746A“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Short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有介绍,介绍了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的漏电起痕电压的测量方法。 漏电起痕(CTI)电压范围(伏) PLC 值 600≤TI 0 400≤TI<600 1 250≤TI<400 2 175≤TI<250 3 100≤TI<175 4 0≤TI<100 5 3.7绝缘保护涂层 — 涂覆于印刷线路板上的保护涂层,用以提高导体之间的绝缘强度,使其免受环境影响。 3.8带电源线器具 — 指用电源线接到分支电路上的电器产品。 3.9台式器具 — 指使用过程中支撑或固定于柜子,桌子或凳子上的器具。 3.10装饰性零件 — 零件只用于装饰作用,而不是作为带电零件的绝缘外壳。 3.11外壳 — 指产品的以下部分: a)将能引起电击的全部零件或一个零件屏蔽起来,和/或 b)阻止产品内因电弧引起的火焰的扩散。 3.12接线端子 — 指安装人员可将电源线或其它连接线接到电路上的任何端子。 3.13固定式器具 — 指其电源线永久连接到电路中的器具。 3.14防火等级 — 材料的阻燃等级由 UL 94 “Test for Flammability of Plastic Materials for Parts in Device and 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9Appliance”所叙述的测试方法来求得。 3.15耐电热棒引燃 — 耐电热棒引燃性能是指在一定温度下工作的电热棒,由其引燃试样所需要的时间。该测试在 UL 746A“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Short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作描述。 3.16地线 — 除非另有说明,均指接地。 3.17手持式器具 — 在使用过程中,由人体的任何部分支持的器具。 3.18耐大电流电弧引燃 — 耐大电流电弧引燃(HAI)性能是指当电弧以标准速度作用于材料表面上,引燃材料所需要的电弧数量。该测试方法在在 UL 746A“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Short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作描述。 HAI 范围 — 发生引燃的平均电弧数量(NA) PLC 值 120≤NA 0 60≤NA<120 1 30≤NA<60 2 15≤NA<30 3 0≤NA<15 4 3.19灼热电阻丝引燃 — 灼热电阻丝引燃(HWI)性能是指将带有规定电能的电阻丝绕于标准试样上,引燃试样所需要的平均时间。该测试方法在在 UL 746A“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Short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作描述。 HWI范围 — 平均引燃时间(秒) PLC 值 120≤IT 0 60≤IT<120 1 30≤IT<60 2 15≤IT<30 3 7≤IT<15 4 0≤IT<7 5 3.20家用电器 — 指设计于家庭中使用的电器。 3.21IEC發紅電阻絲引燃溫度(GWIT)—根據IEC 60695-2-1/3﹐GWIT是指比不引燃材料的電阻絲頭部最高溫度高 250C的溫度(單位﹕0C)。 3.22IEC 發紅電阻絲阻燃溫度(GWFT)—根據 IEC 60695-2-1/2﹐GWFT 是指在移開發紅電阻絲后 30 秒內停止燃燒或發紅﹐并且其燃滴不引燃規定物質的最高溫度。 3.23绝缘带电體 — 指本身带有完整防电击措施的带电體,不须依赖其它零件的绝缘情况。 3.24功能性绝缘 — 产品正常工作情况下所需的绝缘措施,具有基本防电击保护措施。 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103.25間歇工作電器—器具在規定循環下工作﹐每個循環包含在正常負載下運行一段時間﹐然后關閉或空轉一段時間。 3.26看管等級—為了使器具執行功能﹐是通常要求操作者在場進行看管﹐還是操作者必須在場看管。 3.27带电體 — 指在使用时,相对于地线或其它导电体存在电势差的金属或其它导电体。 3.28安全电路 — 不会发生电击或火灾的电路。 3.29性能等级(PLC)— 一个整数,定义某一项电性能/机械性能测试的测试值范围。 3.30便携式器具 — 指容易用手携带的器具,带有电源线以接到供电电路上。 3.31电源线 — 绝缘柔软电线,将器具接到供电电路上。 3.32初级电路 — 元件连接到供电电路上的线路。 3.33印刷线路板 — 指多层绝缘板及涂覆于板上或板内的导电线路图案。 3.34电击危险 — 认为在以下零件间可存在电击, a)一个零件与地线或其它可触及零件之间的峰值电压超过 42.4V,和 b)流过 1500 ohm电阻的连续电流值超过 0.5mA。 3.35火灾危险 — 在以下两种情况,可认为存在火灾危险; a)开路峰值电压大于 42.4V,且加于电路上的能量在任何负载情况下,包括短路情况下,在工作 1分钟后可产生 8A 或 8A 以上电流,或 b)连接于两点之间的外部电阻的功率大于 15W。 3.36相同基本成分 — 同一类型材料,用同类型之填充剂,添加剂及增强剂,且含等效百分比。 3.37次级电路 — 次级电路是指从单独一台变压器的次级绕组输出的电路。 3.38驻立式器具 — 指器具固定于或放置于某一固定位置,并带有电源线以连到供电电路上。 3.39供电电路 — 给产品提供电能的分支电路。 3.40非绝缘带电零件 — 指裹露零件或在其工作条件下(电势,温度等)绝缘不可靠,能引起火灾或电击的零件。 3.41用户维护 — 由用户自行完成的更换,清洗,调整等操作。 3.42硬纸板 — 本标准中,硬纸板通常是指用于电气绝缘的一种材料。硬纸板是由氯化锌将多层纸胶合起来,然后在水中将氯化锌滤去后的最终产物,经过干燥及压延,成为含有部分再生纤维素的致密物质。纤维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可在这种硬纸板中保留下来,其程度因纤维等级而异。纤维板,层压板,绝缘纸板或硬纸板,均不可作为纤维的等效材料。通常将电工用的薄硬纸板称为鱼皮纸。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11外壳 4.一般要求 4.1器具的外殼或外殼的一部分由塑料制成﹐必須符合表 4.1 的適用要求。 4.2本章的要求﹐不涉及那些在使用过程中受油脂,酸,溶剂,清洁剂之类作用的塑壳的附加要求。在按UL 746A“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Short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的测试方法确定材料性能时,其性能测试值应不受这些环境因素的影响。 4.3如果金屬內殼將所有經絕緣或未經絕緣的帶電體包住﹐則整個塑料外殼的材料可以為 5VA,5VB,V-0,V-1,V-2 或 HB 级材料。 例外﹕對于表 4.1 路徑 II 的便攜式器具﹐則 V-0 級材料可以代替金屬做內殼。 4.4装饰性零件,如果零件体积不大于 2cm3,最大尺寸不大于 3cm,其所在位置不会导致火焰由一个地方漫延到另一地方,或者不位于潜在火源与可燃零件之间,则可以不用等级为 5VA,5VB,V-0,V-1,V-2 或HB 材料来制造。 4.5在塑胶外壳里面涂覆防火涂层是不可接受的,除非另有單獨测试(见 22 章,防火涂层)证明涂层与基质之间的介面符合要求。 表 4.1 外殼要求 路  I II III  用 合 便 式有人看管家用 器 所有其它便 式器具K所有其它器具以下  用要求 最低防火等  HB a,dV b,d5VA c,d材料性能 按表 8.1 YES YES YES      按 24 章 YES YES YES 耐碾    按 23.1 NO NO YES 非正常工作   按 29.1 YES YES YES  劣 件   按 30.1 YESjNOjYES 成形 力松  形   按 31.1 YESeYESeYESe成形 力松 后的 入   按 32.1 YES NO YES  源 拉力   按 33.1 YESfYESfYESf耐紫外    按 27.1 YESgYESgYESg浸水   按 28 章 YEShYEShYESh尺寸 定性   按 28.2 YES YES YES    接 NO NO YESia HB級材料﹐或GWIT及GWFT值為750°C, 或外殼分別符合17章及18章要求的12 mm或20 mm 火焰測試。 b V=V-0, V-1 或 V-2級材料﹐ 或外殼分別符合17章及18章要求的12 mm或20 mm 火焰測試。 例外﹕如果用HB級材料制成的外殼符合第5章的要求﹐則可用于無人看管的便攜式家用電器中。 c 5VA 材料或外殼符合127 mm 火焰測試要求(見19章)。 d 可按 21章要求火焰擴散。 e 成形應力松馳。對HB級塑殼﹐用63.2。對V,5VA或符合12 mm(或20 mm )火焰測試要求的外殼﹐用63.1。 f 如果拉力消除裝置固定在外殼上﹐或為整個塑殼的一部分﹐才要求進行該測試。 g 對室外使用器具﹐并且其結構使得當外殼受室外氣候條件或紫外線輻射后﹐發生的降解可增大火災﹐電擊或對人體傷害的危險﹐才要求進行該測試。 h 對室外使用器具﹐并且其結構使得當外殼受水作用后﹐發生的降解可增大火災﹐電擊或對人體傷害的危險﹐才要求進行該測試。 i 對固定連線器具﹐才要求進行該測試。連線系統的連續性應該為金屬與金屬接觸。 j 對HB級材料﹐才要求進行該測試。 k 路徑II包括便攜式有人看管及無人看管商用設備﹐以及便攜式無人看管家用電器。 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125.便携式無人看管家用電器—代用路徑 5.1一般要求 5.1.1使用時無人看管的便攜式家用電器﹐其塑殼必須采用 V–0,V–1,V–2 材料﹐或制成品符合 12mm 或20mm 火焰測試(見 17 及 18 章)的材料。用 HB 級材料的塑殼﹐如果符合本章的要求﹐也可以使用于無人看管的便攜式家用電器。 5.1.2塑殼為 HB 級材料的便攜式無人看管家用電器﹐除了應滿足表 4.1 要求外﹐還應滿足惡劣條件測試(30.1 章)﹐成形應力松馳變形測試(31.1 章)及成形應力松馳測試后的輸入測試(32.1 章)。 5.1.3無人看管便攜式家用電器﹐其 HB 級塑殼內的所有電氣連接件應符合 5.2﹐5.3 及 5.4 節的要求。 例外 1﹕本要求不適用于無火災危險的載流連接件。 例外 2﹕本要求不適用于以下連接型式﹕ a. 焊接﹐ b. 位于 II 類電路的 PCB 板上的扦焊﹐或 c.位于 II 類電路的 PCB 板上的小零件的連接。 例外 3﹕對于在耐燃﹐過載及耐久性測試方面符合以下標准的彈簧開關(snap switch)﹐帶開關機構的燈座﹐器具輸入輸出插座﹐插座及專用開關﹐則本要求不適用。 UL 20, the Standard for Snap Switches; UL 496, the Standard for Edison-Base Lampholders; UL 498, the Standard for Receptacles and Attachment Plugs; UL 1054, the Standard for Special-Use Switches; 連接到這些裝置上的所有電氣連接件(如 5.2.1 所述)﹐應滿足 5.2﹐5.3 及 5.4 的要求。 5.2電氣連接件 5.2.1所有電氣連接件﹐包括接線螺母﹐線連接器﹐快速連接端子等﹐應符合以下標准要求﹕ a) UL 310, the Standard for Electrical Quick-Connect Terminals; b) UL 486A, the Standard for Wire Connectors and Soldering Lugs for Use with Copper Conductors; c) UL 486C, the Standard for Splicing Wire Connectors; d) UL 486E, the Standard for Equipment Wiring Terminals for Use with Aluminum and/or Copper Conductors; or e) UL 1977, the Standard for Component Connectors for Use in Data, Signal, Control and Power Applications. 5.2.2連接器上的塑料應為 V-0 或 V-1 級材料。 例外﹕符合 5.3.1(a),(b)或(c)的材料除外。 5.3位于連接件附近的材料 5.3.1與連接件距離不足 3mm的所有膠件﹐應滿足以下要求﹕ 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13a) 最低防火等級為 UL 94 之 V-0, V-1, VTM-0, 或 VTM-1﹐ b) 最低防火等級為UL 1694之SC-0﹐SC-1, SCTC-0, 或 SCTC-1﹐或者 c) IEC 60695-2-1/3及IEC 60695-2-1/2之GWIT及GWFT最低溫度為 750°C ﹐或符合 75章測試的零件。 5.4電線﹐絕緣套管及絕緣膠帶 5.4.1與連接件距離不足 3mm的電線﹐絕緣套管及絕緣膠帶﹐應滿足以下的適用要求﹕ a)對電線﹐ 應滿足 UL 1581之 VW-1級材料要求﹐ b) 對套管﹐應滿足UL 224之VW-1 材料要求﹐或滿足UL 1441要求﹐或者 c) 對防火絕緣膠帶﹐應滿足UL 510的要求。 6.(刪除) 7.(刪除) 电气绝缘 8.材料性能因素 8.1一般要求 8.1.1材料的机械/电性能与其最终使用状况有关。本章旨在建立在减少火灾及电击方面,塑料可以接受的最低通用要求。 8.1.2这些要求,不涉及大面积塑壳的附加要求。不管这些材料是否有电击及危害人体的防护措施,都要考虑位于器具内外的火源引燃材料的可能性。见 21.1 大面积塑壳阻燃性要求。 8.1.3這些要求是第 4 章的補充。 8.1.4图 8.1 用于確定材料應該滿足哪些要求。首先﹐找出与成品結構特征相同或相近的图例,再从表 8.1得到该圖例的最低性能值。 例外:可采用整机测试來代替預選測試,以确定该材料是否可用,如表 8.2 所示。 注﹕例如﹐一种塑料,其应用场合与图 8.1 之图例 7 最接近,则如表 8.1 所示,要验证成形应力松驰性能,蠕变性能及最高使用温度。 8.1.5(刪除) 8.1.6为了求得塑料的性能特性,要按照 UL 746A“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Short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及 UL 746B“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Long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所介绍的相关方法进行测试。其测试项目,通用工程要求及最低性能等级列于表 8.1。具体应用要求可能跟这些通用要求有所不同。对于不能满足表 8.1 要求的绝缘材料,参照 8.2 来判定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8.1.7在确定这些性能标准时,已考虑了材料的使用情况及现有材料的性能数据。按照材料的阻燃等级将最低性能标准分为四个不同的级别。 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148.1.8非刚性泡沫塑料 — 即拉伸或弯曲模量小于 0.69GPa,密度小于 0.5g/cm3的泡沫塑料 — 通常不能用来直接或间接支撑带电零件。 8.2 對于不滿足表 8.1 要求的材料的評估 8.2.1有些材料的性能值可能达不到表 8.1 的要求。这种情况下,要通过特殊测试来确定某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性能值是否会加大安全危险。 8.2.2当材料性能达不到规定性能等级时,以表 8.2 来确定该材料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15 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17表 8.1 机械/电性能要求 对各阻燃等级材料的推荐值a性能 测试项目 标准 单位或 PLC V-0 VTM-0V-1 VTM-1V-2 VTM-2HB 应用b图 8.1 的图例 最小值,Ohm-cm (干燥) 50x10650x10650 x10650 x106体积电阻率 UL 746A 最小值,Ohm-cm (90%湿度) 10x10610x10610x10610x106作为两相反极性非绝缘带电零件之间的绝缘材料,或者作为非绝缘带电零件与不带电金属件之间的绝缘材料,不带电金属可以是(1)接地端子,也可以是(2)外露金属触片。 (1),(2),(3) (8) 电气强度 介电强度 UL 746A 最小值,V(rms) (干燥及 90%湿度) 5000 5000 5000 5000 同上 (1),(2),(3) (8) 材料表面与(a)相反极性的非绝缘带电件或与(b)非绝缘带电件及不带电金属件相接触或靠得很近(小于0.8mm),不带电金属件可以是(1)接地端子,也可以是(2)外露金属触片。 在杂质越多的地方,要求有更高的 CTI PLC值,具体要求如下: 4 4 4 4 室内器具,环境比较干净 漏电起痕电压 相对漏电起痕电压 (CTI) UL 746A 最大值c PLC 3 3 3 3 室内外器具,中等灰尘环境(2),(3),(4) (待续)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18表 8.1 机械/电性能要求(续) 对各阻燃等级材料的推荐值a性能 测试项目 标准 单位或 PLC V-0VTM-0V-1VTM-1V-2VTM-2HB应用b图 8.1 的图例 CTI UL 746A 最大值c PLC 2 2 2 2 室内外器具,灰尘很多的环境 斜面起痕 60 60 60 60 CTI 同上,但施加电压范围为 601V-5KV (2),(3),(4) (8) 漏电起痕电压 (续) ( 见第15 章) UL 746A 最短时间(分) 在 2.5KV 电压下产生25.4mm 导电痕迹的最短300 300 300 300 CTI 同上,但施加电压范围 为 5001V-35KV (2),(3),(4) (8) 性能 浸水后尺寸变化 UL 746A % 最大变化百分比 2 2 2 2 同上页“体积电阻率”,也可用于与带电件维持相对位置的地方,并可承受高湿环境 (1),(2),(3) (4),(7),(8) 负载情况下变形 负载情况下的热变形温度,或 比使用温度高 10℃,但不低于 90℃ 维卡软化点 比使用温度高 25℃,但不低于 105℃ 球压温度 UL 746A ℃ 在 66psi 压力下的最低温度 比使用温度与室温温差值高40℃,但不低于 95℃ 不用于装饰件,其它都可用 (1),(2),(3) (4),(5),(6) (7),(8) (待续)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19表 8.1 机械/电性能要求(续) 对各阻燃等级材料的推荐值a性能 测试项目 标准 单位或 PLC V-0VTM-0V-1VTM-1V-2VTM-2HB应用b图 8.1 的图例 在外力作用下尺寸变化 抗蠕变 UL 746C 在具体应用情况下评估其抗蠕变性能 因外力作用的所有情况 (1)(2)(3)(4) (5)(6)(7)(8) 抗电能引燃 耐大电流电弧引燃 (HAI) UL 746A 最大值 PLC d3 2 2 1 材料与非绝缘带电件相接触或靠得很近(对不产生电弧零件,小于 0.8mm,对产生电弧零件,小于12.7mm) (1)(2)(3)(4) (5)(8) 灼热电阻丝引燃 (HWI) UL 746A 最大值 PLCe4 3 2 2 材料与非绝缘带电件相接触或靠得很近(小于 0.8mm) (2)(3) (4)(8) 机械性能 拉伸或弯曲强度;拉伸,缺口,却贝冲击 UL 746A MPa KJ/m2 或 J/m缺口 在应用情况下判断其机械强度 材料与带电件维持相对位置不变,或屏蔽带电件 (2)(4) (7)(8) 最高使用温度 相对热指数 ( RTI) UL 746A ℃ 最低值 最高工作温度应不超过由表33.1(见 33-39 章)求得的材料温度极限 不用于装饰件,其它可用。 (1)(2)(3)(4) (5)(6)(7)(8) (待续)November 29,2001(第5 版)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20表 8.1 机械/电性能要求(续) a 对 UL 94 5VA 及 5VB 材料,以及当某种材料用于某种器具后,用火焰测试法测试,符合第 17 章“阻燃性-12mm 火焰”,第 18 章“阻燃性-3/4”火焰”,第 19 章“阻燃性-127mm 火焰”测试要求的材料,将其视为等同于推荐性能等级 V-1 级的材料。 b 用于安全电路的零件,要考虑阻燃性要求,受力状态下的变形,成形应力松驰,机械性能及最高工作温度要求。如果该零件与电弧零件或火源之间的距离小于 12.7mm,则还要进行抗电气引燃测试。 c 漏电起痕电压(CTI)范围(V) PLC 值 600≤TI 0 400≤TI<600 1 250≤TI<400 2 175≤TI<250 3 100≤TI<175 4 0≤TI<100 5 d 在进行 HAI 测试过程中,电极的放置位置如13 2 所述。 HAI 范围-引燃所需的平均电弧数量(NA) PLC 值 120≤NA 0 60≤NA<120 1 30≤NA<60 2 15≤NA<30 3 0≤NA<15 4 e HWI 范围-平均引燃时间(秒) PLC 值 120≤IT 0 60≤IT<120 1 30≤IT<60 2 15≤IT<30 3 7≤IT<15 4 0≤IT<7 5 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July 7, 1999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21表 8.2 性能缺陷附加要求 测试项目 整机附加要求 1. 体积电阻率 进行整机漏电流测试-见 16.1 2. 介电强度 用加厚材料-见 12.1 3. 相对漏电起痕电压(CTI) 增大间隙 4. 斜面漏电起痕电压 增大间隙 5. 性能 进行整机煲机测试-见 27.3 6. 受力变形 在材料存在内应力时(由成形过程或制造过程引起)进行整机成形应力松弛变形测试-见 30.1 由外力作用引起应力的情况下进行整机蠕变测试-见 24A 7. 大电流电弧引燃测试(HAI) 整机进行耐大电流电弧引燃测试-见 13.3 及 13.4 8. 灼热电阻丝引燃(HWI) 整机进行异常过载测试,或灼热电阻丝引燃测试-见 14 章“灼热电阻丝引燃(HWI)-异常过载测试” 9. 最高使用温度 整机进行热老化测试 -见 36 章“相对热指数”,37 章“相对热性能”,39 章“温度高于最高使用温度” 9.内隔板或垫板 9.1當在間隙不符合要求的两相反极性非绝缘带电體或非绝缘带电體与可触及金属件之间使用隔板或墊板時,则隔板或墊板材料应符合以下全部要求: a)隔板材料应为符合表 8.1 要求的绝缘材料。 b)隔板厚度最小为 0.71mm,但如果空气间隙为要求间隙的一半以上,则可用 0.33mm 的隔板。 例外:隔板或垫板可以比上述规定的厚度薄,但必须有单独的测试证明使用这种厚度隔板能达到所要求的性能。例如,0.15mm 粘结云母片(mica)认为符合要求,但是,這種隔板只限用于不受过大机械力及没有机械运动的场合。厚度≥0.18mm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P)薄膜认为符合要求。July 7, 1999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22c)如果隔板或垫板可能受到机械破坏,则其材料的机械强度(拉伸强度,剪切强度,断裂强度,蠕变等)要与硬纸板相当。见 UL 746E“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 Filament Wound Tubing, Industrial Laminates,Vulcanized Fibre, and Materials used in Printed Wiring Boards”第 9 章“Vulcanized Fibre”硬纸板的具体性能指数数据。 9.2对于作為機械隔板﹐用來防止碰到在正确使用情况下或维护过程中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零件,或用来防止碰到可能引起电击的電路,則隔板材料应符合表 8.1 的要求。 (刪除表 9.1) 9.3(刪除) 性能要求 10.概述 10.110–40 章介绍了测试方法﹐表 4.1 及表 8.1 所规定的最低性能等级。有些材料可能不能满足所有的通用性能要求,这种情况下,要进一步考虑该材料是否可用。 10.2当材料不能满足最低性能要求时,要参照一项或多项成品性能测试来确定该材料是否可用。 电性能 11.相对漏电起痕电压(CTI) 11.1当电器用于多灰尘环境中,绝缘物质内部可形成导电通路,从而引起电击或火灾。相对漏电起痕电压可对绝缘物质在潮湿及含杂质状态下的性能进行比较。 11.2由 UL 746A“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Short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所介绍的方法可测得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状态下的相对漏电起痕电压。相对漏电起痕电压是一个指数,跟实际使用中的工作电压没有直接关系。 11.3相对漏电起痕电压测试法用于测试电压高达 600V 的相对耐漏电起痕性能。当电压高于 600V时,可采用 15 章所介绍的斜面漏电起痕测试来评估材料的耐漏电起痕性能。 11.4如表 8.1 所示,当绝缘物质跟非绝缘导电物质或使用过程中可能接地的不带电金属件相接触,或两者间的距离小于 0.8mm 时,对于工作环境比较洁净的室内器具,其 CTI PLC 值最大为 4,对工作环境灰尘较多的室内外器具,其 CTI PLC 值最大为 3,而对于特别肮脏的工作环境,CTI PLC最大值为 2。 例外:如果采用预选的测试方法进行测试,则可以采用 IEC 112 所介绍的耐漏电起痕测试对产品外壳的一部分进行测试,以确定其耐漏电起痕电压是否满足产品标准。 11.5表 8.1 的数值仅供参考,在具体产品中,要求值可以比表中数据高,也可以比表中数据低。 12.绝缘强度 12.1如果塑壳用来作为电气绝缘件,则在 23.0 ± 2.0℃,相对湿度(50±5)%的环境下放置 40 小时,以及在 35.0 ± 2.0℃,相对湿度为(90±5)%的环境下放置 96 小时后,在电源频率为 50-60Hz 下,两者的绝缘强度均不小于 5000V(有效值)。 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July 7, 1999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2313.耐大电流电弧引燃(HAI) 13.1当塑料采用 UL 746A“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Short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所述的“耐大电流电弧引燃测试”进行测试时,其耐引燃性能应满足表 8.1 的要求。 例外:对于安全电路,不必进行耐大电流电弧引燃测试。 13.2在测试过程中,测试电极放置位置如下: a)当带电零件与塑件之间的距离小于 0.8mm时,电极放于塑件表面上,或 b)当塑件与带电零件之间的距离大于 0.8mm 而小于 12.7mm 时,将电极放于塑件上方,其距离为实际应用中带电零件与塑件之间的最短距离。 13.3对于不符合 13.1 要求的材料,应采用其成品电路的电源(电流,电压及功率因子)按 49.1 所述过程进行短路测试(电弧测试)。 13.4引燃要求 a)对 V-0 材料,在 15 个电弧内应不引燃, b)对 V-1 及 V-2 材料,在 30 个电弧内应不引燃, c)对 HB 材料,在 60 个电弧内应不引燃。 另外,当按 49.1 所述将绝缘电压(不小于 1000V,60Hz)施加于带电零件与相邻不同电位的零件之间,持续 1 分钟后,应不出现永久的黑迹。 13.5从 49.1 所述的测试可以看出,绝缘零件形状,爬电距离,塑件厚度及散热槽之类,比塑料试样本身更耐电弧引燃。塑料试样的阻燃测试见 UL 746A“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Short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 14.灼热电阻丝引燃(HWI)-异常过载测试或电热棒整机测试 14.1概述 14.1.1对于在耐灼热电阻丝引燃方面不能满足表 8.1 的最低等级要求的材料,要对整机进行异常过载测试或电热棒测试。按 14.2 所述﹐将异常过电流流过载流元件,其电流值及通电时间示于表 50.1,两者都跟产品的过电流保护装置额定值有关。所谓电热棒测试是将成品用电热丝加热,测试温度示于表 75.1,测试温度与产品的使用状况有关。 例外 1:当带电體与绝缘材料之间的距离≥0.8mm,不必进行异常过载测试或电热棒测试。 例外 2:对安全电路,不必进行异常过载测试或电热棒测试。 14.2异常过载测试 14.2.1塑料材料应能经受得住 50.1 及 50.2 所述过载测试过程中产生的高温而不燃烧。 14.2.2如果产品不带过电流保护装置,则测试电流应按分支电路中的过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值的适当百分比来选取,但不小于 30A。 July 7, 1999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2414.2.3如果产品自身有过电流保护装置,则其保护元件应该不能由用户来维护,否则,要有永久性标识指明不可用更高额定值的保护元件来更换。 14.3整机电热棒测试(GWEPT) 14.3.1塑料材料应能经受住 73.1.1–73.6.2 所述的电热棒的作用。下面两种现象的任一种,均认为测试通过: a)没发生燃烧 b)试样,试样周围物质,以及燃烧颗粒承接物(不用薄纸及松木板)发生燃烧或发红,但在移开电热棒后 30±1 秒内熄灭,视为通过该测试。但是,如果试样,试样周围物质,燃烧颗粒承接物三种之中有一种已完全消耗掉,则测试失败。 15.斜面漏电起痕电压 15.1UL 746A“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Short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 的斜面漏电起痕测试用于测试耐漏电起痕电压为 600V-35KV 的绝缘材料。 15.2如表 8.1 所示,绝缘材料与非绝缘带电零件,使用过程可能接地的不带电金属件或露出表面的触片相接触或靠得很近,在 5001V-35KV 电压下,用时间-痕迹方法进行测试,在 300 分钟内,其漏电起痕长度应不大于 1”。 例外:当电压值为 601V-5KV 时,要进行不少于 60 分钟的时间-痕迹测试。 16.体积电阻率 16.1塑料的体积电阻率要求如下: a)在 23.0±2.0℃,相对湿度(50±5)%的环境下放置 40 小时后,其体积电阻率应不小于50MΩ-cm。 b)在 35.0±2.0℃,相对湿度为(90±5)%的环境下放置 96 小时后立即进行测试,其体积电阻率不小于 10MΩ-cm。 例外:假如产品的漏电流符合 16.3 的要求,则体积电阻率低于上述数值也视为符合要求。 16.2体积电阻率由 UL 746A 测出。 16.3对于额定输入电压为 120V 的带电源插头器具,当按 72.1–72.5 进行测试时,其漏电流应不大于: a)对于无接地(两个插脚)的便携式,驻立式或固定式器具,其漏电流应不大于 0.5mA. b)对于接地(三个插脚)的便携式器具,其漏电流应不大于 0.5mA。 c)对于接地(三个插脚)的驻立式或固定式器具,其插头额定电流≤20A 的,其漏电流应不大于 0.75mA。 16.4漏电流泛指能在外露导电表面与地面或另一个外露导电表面之间流动的所有电流,包括电容偶合电流。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July 7, 1999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25阻燃性 17.阻燃性 — 12mm 火焰测试 17.1当器具按 51.1–51.6 所述,用测试火焰作用于器具 30 秒,隔 1 分钟后再作用 30 秒后,材料的燃烧时间应不超过 1 分钟。如试样完全被消耗掉,则测试失败。 例外:5VA,5VB,V–0,V–1,V–2 材料,其模塑件不必进行 51.1–51.6 所述的燃烧测试。 18.阻燃性 — 20 mm (3/4”)火焰测试 18.1当器具按 52.1–52.5 所述,用测试火焰作用于器具 30 秒,隔 1 分钟后再作用 30 秒后,材料的燃烧时间应不超过 1 分钟。如试样完全被消耗掉,则测试失败。 例外:UL 94 5VA,5VB,V-0,V-1,V-2 材料,其模塑件不必进行 52.1-52.5 所述的燃烧测试。 19.阻燃性 — 127mm (5”)火焰测试 19.1当器具按 53.1-53.5 所述进行测试时,应达到以下结果: a)试样受火焰作用 5 次,每次作用时间为 5 秒,两次之间间隔 5 秒,在作用第 5 次后材料连续燃烧时间应不超过 1 分钟。 b)在测试期间,试样所产生的燃滴或火花,不应该引燃位于试样下方 305mm处的药棉。 c)在火焰作用区域,材料的损坏应不影响到整个零件的完整性。 例外:UL 94 5VA 材料,其模塑件不必进行 53.1-53.5 所述的燃烧测试。 20.壳体阻燃性 — 746-5VS 20.1测试要求 20.1.1当涂覆材料按 54.1.1-54.2.7 所述进行测试时,应该: a)在移开火焰后,所有试样的燃烧时间或发红时间,或两者之和不得超过 5 秒。 b)从试样上落下的火花应该不能引燃位于试样下方 305mm处的干药棉。 c)所有试样均不被烧穿。 20.1.2如果一套 5 件试样中仅有一件不符合上述要求,则要用另一套 5 件试样重做该测试。只有在第二套的所有试样均符合以上要求时,才认为该厚度的材料通过该测试。 21.壳体阻燃性 — 大面积塑壳要求 21.1大面积是指一个不可再加以拆分的塑件,其投影面积大于 0.93 m2,或是一个线性尺寸大于1.83m。对于大面积塑件,当用UL 723“建筑材料表面燃烧性质测试”来确定其表面燃烧性质时,其火焰扩散指数不得超过 200。对于应用于不重要场合的塑件,也可用UL 94“辐射面板测试”来确定其火焰扩散性质。 July 7, 1999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26例外:如果塑件被一个不小于 305mm的隔火区分开,或者当器具的电源线不永久固接于电路时,则可用UL 94“辐射面板测试”来确定材料的火焰扩散性质,其值不得超过 200。 22.防火涂层 22.1概述 22.1.1本章的要求及 55 章“防火涂层测试”适用于那些为了达到相应的火焰测试要求(参看第 5 章便携式器具及第 6 章固定式或驻立式器具)而在塑件表面涂覆的防火涂层。 22.1.2如果下面五点均符合的话,则涂层及其底材组合体可视为相当于最低阻燃级材料。 a)底材材料为 UL 94 HB 级或以上的。 b)带防火涂层的样品,在煲机前及煲机后,均达到最低阻燃级要求,并通过胶带测试的。 c)为了颜色匹配,装饰及其它类似目的而涂覆的涂层,应该不对整个壳体的阻燃级别产生不良影响。 d)防火涂层不应对壳体的绝缘性能产生不良影响。 e)在防火涂层涂覆工序,供应商应有合格的制程控制体系。 22.1.3在任何情况下,防火涂层必须符合本章及 55 章“防火涂层测试”要求,而涂层底材材料要满足产品的温度要求。 22.1.4当最高使用温度≤60℃时,要按 22.2.1,55.1.1.1–55.1.6.1 所述对涂层与底材间的结合面进行测试。 22.2测试要求 22.2.1在煲机前及按 55.1.1.1,55.1.2.1,55.1.3.2 所述进行煲机后,要对试样进行测试以确定: a)煲机后的阻燃级跟煲机前一样还是更好, b)在按 55.1.4.3 所述进行测试后,涂层应无明显的剥落,裂纹或起泡。 c)与煲机前作对比,煲机后的冲击及/或弯曲强度降低量应不大于 50% d)试样的表面电阻。 22.2.2当最高使用温度超过 60℃时,要对重要性能进行长期热老化研究,以确定涂层–底材之间的介面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这些重要性能包括阻燃性,附着力,弯曲或冲击强度。参看 UL 746B“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Long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中的热老化测试过程。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July 7, 1999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27机械性能 23.抗压性能 23.1对于使用过程中不便于搬动的器具,要按 56.1 所述受压力作用 1 分钟,而不产生以下结果: a)间隙减小到低于最小许用值。 b)造成裸露带电件或内部线路可以被触及。 c)对绝缘产生不良影响的诸如破损,裂纹,断裂及其它类似缺陷。 d)产生其它缺陷,加大使用器具时引发电击或火灾的可能性。 24.冲击强度 24.1器具应进行 57.1 或 57.3 所述的冲击而不出现以下缺陷: a)造成非绝缘带电件可以被触及(用该测试的标准探针)。 b)产生可影响机械性能的缺陷。 c)产生其它缺陷,加大引发电击的可能性。 24.2对 24.1(b),壳体表面的裂纹或凹坑,应不会影响到任何安全装置或温控器,过载保护装置,防水装置及线套等结构零件的功能。壳体表面的裂纹或凹坑,应不会导致能可动零件露出产品表面,从而对人体造成伤害。 对 24.1(c),冲击后,器具应能符合相应的绝缘强度要求。 塑件的尺寸变化 25. 蠕变 25.1蠕变是指在受力情况下,材料的尺寸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将一个恒力作用于塑件上,其初始尺寸变化量可以从应力–应变关系中求出,但是,随着时间的变化,尺寸变化呈缓慢上升趋势,当达到某一点时,伸长率突然增大,这时发生断裂。从经验中得知,这种模式不适用于硬热固性塑料。 25.2在长时间受力状态下(比如受弯曲载荷,压缩载荷,拉伸载荷,绕弹簧丝,重力等作用),均能产生蠕变。 25.3对于自然消失蠕变的产品,用正常工作温度,并施加最大载荷,持续 300 小时来确定塑料流的影响。自然消失蠕变是指塑件的尺寸变化而使应力消失的蠕变。 25.4对于非自然消失蠕变的产品,用正常工作温度,并施加最大载荷,持续 1000 小时来确定塑料流的影响。非自然消失蠕变是指外力为重力的蠕变。 25.5在进行以上测试后,产生的变形应不: a)影响正常工作或正常使用, b)导致带电零件可以被触及, July 7, 1999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28c)使电气间隙减小到低于绝缘强度及漏电流所要求的水平, d)使室外使用器具的内部零件外露,使其遭受气候条件的影响, e)导致用于安全目的的金属接头间,包括粘结接头及作为载流连接的接头的压力降低到不合格水平。 25.6由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蠕变性能数据,可用来作蠕变分析。在使用这些数据时,要考虑测试条件与最终使用条件的相似程度。测试条件与环境条件,以及测试应力与实际应力越相似,从测试数据中分析得到的预测值就越准确。 性能 26.性能 26.1概述 26.1.125.2.1–25.4.1 所介绍的测试方法可用于相对测量材料在高温下耐成形应力松驰的能力。在变形温度小于其许用温度的应用场合,其测试结果要参照 30.1“成形应力松驰变形测试”的测试结果作出判断。 26.2维卡(Vicat)软化点 26.2.1维卡软化点温度应比工作温度高出 25℃或更多,但不得低于 105℃。维卡软化点由 UL 746A“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Short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所介绍的测试来测出。 26.3热变形温度 26.3.1热变形温度应比工作温度高出 10℃或更多,但不得低于 90℃。热变形温度由 UL 746A“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Short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所介绍的测试来测出。 26.4.球压温度 26.4.1球压温度﹐當按 64 章進行測試時﹐应比工作温度与室温之差值高出 40℃或更多,但不得低于 95℃。 27.紫外光照射 27.1对于使用过程中要受大气紫外线照射的电器外壳,当按 58.1.1–58.2.11 进行测试时,其耐候性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27.2表 27.1 列出了试样受紫外线照射后的最低性能值。当试样受碳弧灯照射 720 小时,或受氙弧灯照射 1000 小时后,对任何厚度,任何颜色,试样的阻燃级别应保持不变。而照射后的物理性能平均值,不得低于照射前的 70%。参见 58.2.3。 例外 1:在不适合用标准试样进行拉伸测试,缺口冲击测试或却贝冲击测试的场合,可采用58.2.7-58.2.11 所述程序以及图 58.1 和图 58.2 的器具,对产品的某一有代表性部分作测试。 例外 2:如果某种材料按本章要求进行测试,得出其冲击值小于 70%而≥25%,假如下面两种情况均符合的话,则视为结果合格。 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July 7, 1999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29a)未受紫外线照射的试样,其冲击强度符合表 26.2 的要求。 b)当试样受碳弧灯照射 360 小时,或受氙弧灯照射 500 小时后,其冲击强度不低于照射前的 80%。或者是,当需要延长照射时间而对试样用碳弧灯照射 360 小时,或用氙弧灯照射 500 小时后,其冲击强度不低于前一冲击强度的 80%。 表 27.1 受紫外线照射后及浸水后的最低性能要求 性能 紫外线a浸水b阻燃级 不变 不变 拉伸或弯曲强度c70% 50% 拉伸冲击,缺口冲击, 却贝冲击c70% 50% a.碳弧灯照射 720 小时,或氙弧灯照射 1000 小时。见 58.1.1-58.2.11 b.在 70℃水温下浸 7 天。见 59.1 c.对功能支撑件,测试方法为拉伸强度及弯曲强度。对将承受冲击之零件,采用拉伸冲击,缺口冲击或却贝冲击测试方法。见表 58.1 表 27.2 球冲击强度a 受紫外线照射后的强度百分比(%)b未受紫外线照射的试样之球冲击强度 英尺-磅(焦耳) ≥70 5.0 (6.8) 50-69 10.0 (13.6) 25-49 20.0 (27.2) <25 不符合要求 a.易于移动的手持式器具或台式器具除外 b.受碳弧灯照射 720 小时或受氙弧灯照射 1000 小时后,或如 26.2 所述延长照射时间情况下的最后照射阶段后。 28.浸水 28.1概述 28.1.1室外使用电器的塑料壳浸水后不能有丝毫降解现象。材料的耐浸水降解性能要按 27.1.2 ,59.1 及 59.2 所述程序来判定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 28.1.2表 26.1 列出了试样浸水后的最低性能值。当试样在水温为 70℃的热水中按 59.1 所述浸泡 7天后,对任何厚度,任何颜色,试样的阻燃级应保持不变。而浸水后的物理性能平均值,不得低于浸水前的 50%。 July 7, 1999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3028.2尺寸变化 28.2.1当塑壳在蒸馏水中浸泡 168 小时后,如果其尺寸变化量大于 2.0%,则要按 UL 746A“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Short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进行整机测试,以确定工作环境中大气条件引起的尺寸变化是否导致: a)间隙减小使得漏电流增大, b)浸水后造成介质击穿, c)塑件的变形或溶胀导致器具工作性能降低。 特殊最終使用因素 29.异常工作 29.1当按 60.1 所述进行测试时,材料应不发生燃烧,不可露出导电件,覆盖于塑壳上的可燃物质也不可有发红或燃烧现象。假如塑壳上的可燃物质不发生燃烧,则尽管塑件有变形,收缩,膨胀或裂纹的存在,也视为符合要求。 30.恶劣条件 30.1在进行 61.1 所述测试后,如果其电气部分没有被烧坏,则其空载输入电流应不大于测试前空载电流的 150%。 30.2在进行 61.1 测试过程中,电气部分被烧坏后,不应该产生: a)塑壳持续燃烧 1 分钟以上。 b)引燃紧靠塑壳的薄纸或粗布。 热性能 31.成形应力松驰变形 31.1当器具按 63.1 或 63.2(根据表 4.1 来确定适用于哪一项)所述进行煲机后,材料不应变软,将其冷却至室温后,尺寸的缩小及变形也不可产生以下现象: a)使两相反极性的非绝缘带电零件之间,非绝缘带电零件与可触及的不带电或接地金属片之间,非绝缘带电零件与塑壳之间的间隙减小到低于最低许用值。 b)使非绝缘带电零件或内部线路可以被触及,或者是破坏了塑壳的整体性,使其不能很好地起到保护内部零件的作用。 c)使电源线不符合拉力测试要求,如果有电源线的话。 d)影响器具的正常工作或使用。 例外:对硬热固性塑料及低压泡沫成形件,不必进行 63.1 或 63.2 所述的煲机过程。 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July 7, 1999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3132.马达输入测试 32.1在按 62.2 所述进行煲机后,当按 63.1 所述在额定电压下不带负载工作时,其输入电流应不大于煲机前空载电流的 150%。 33.成形应力松驰变形后的电源线拉力测试 33.1当器具按 63.1 或 63.2(根据表 4.1 来确定适用于哪一项)所述进行煲机,并待其冷至室温后,应对试样进行电源线拉力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相应的产品要求。 34.温度要求-通用 34.1已知材料性能是温度和时间的连续函数,高温下的降解速度比低温下要快得多。单纯一个温度指标不能用来说明材料的性能,因为温度与以下各项有关:材料类别及其添加剂、填充剂;材料性能值及其应用中的应力水平;工作时间及能引起电击,火灾或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零件故障的影响。 34.2表 34.1 及 35–38 章介绍了几种确定材料温度极限的方法,任一种方法都可用来确定材料的温度极限。第 69 章“温度要求-举例说明”举了一个例子说明如何运用温度要求。 34.3第 40 章“高于最高使用温度下的温度极限”介绍了当材料在超过温度极限下工作,或工作过程中其工作温度呈周期性变化情况下,确定其等效温度的方法。 表 34.1 材料温度极限类型 章节 温度极限类型 方法大纲 35 功能使用温度指数 这是确定温度极限的最普通方法。这种方法不需了解材料的组成成分,只根据材料的使用功能来确定其温度极限。 36 普通热指数 根据材料的类别(化学结构,填充剂,添加济等)来确定最高温度极限,而不考虑其最终使用状况。 37 相对热指数 将材料的长期重要性能值与标准材料的性能值相对比,从而求出该材料的温度极限。需要了解其最终使用基本功能。 38 相对热性能 这是确定温度极限的最具体的方法。根据材料具体使用情况下的应力水平来确定材料的温度极限。在确定其温度极限前,需要了解材料的长期热老化性能(见 36 章,相对热指数)。 35.功能使用温度指数 35.1表 35.1 列出了某一使用功能下材料的最高温度极限,这些指数与材料的类别无关。 35.2功能使用温度指数跟材料厚度及颜色无关。 35.3在按“成形应力松驰变形”要求进行煲机前及煲机后,塑料的最高工作温度不超过表 35.1 所列数July 7, 1999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32据,且其阻燃性符合整机的要求的话,则该塑料符合本标准要求。如果对煲机后的要求与煲机前相同,而且煲机后的测试符合要求的话,则可不要求进行煲机前测试。 例外 1:对硬热固性塑料及低压泡沫成形塑件,不要求进行“成形应力松驰变形”处理。 例外 2:如符合以下两点要求,则不要求进行阻燃处理。 a)长期热老化后,不降低材料的阻燃性能。 b)进行长期热老化的试样有一个厚度≤待测品的壁厚 35.4材料最高工作温度高于表 35.1 所列数据时,如果该工作温度满足普通热指数(第 35 章),或满足相对热指数(36 章),或满足相对热性能(37 章)时,则视为符合本标准要求。 表 35.1 基于最终使用功能的塑料的最高温度极限 塑料的温度极限 ℃(℉) 应用场合 塑壳 其它零件a便携式,有人看管,间断工作家用电器 80(176) 65(149) 其它便携式器具 65(149) 65(149) 其它器具 50(122) 50(122) a 装饰零件除外 36.普通热指数 36.1表 36.1 列出材料的普通热指数,这些指数是根据以前的适用工作状况,材料的化学结构以及对绝缘系统进行测试而得到的。普通热指数不清适用于一类材料中的每一种材料。 36.2表 36.1 没列出的材料,其普通热指数均视为 50℃(122℉)。 36.3表 36.1 没列出的材料,其普通热指数均与材料的厚度及颜色无关。 36.4最高工作温度高于表 36.1 所示温度的材料,如果该温度满足功能使用温度指数(35 章),或满足相对热指数(37 章),或相对热性能(38 章),则视为符合本标准要求。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July 7, 1999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33表 36.1 普通热指数a 材料 ISO 缩写 普通热指数,℃ 聚酰胺(尼龙 6,11,12,66,610,612)b(PA) 65 聚碳酸脂b(PC) 80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模塑树脂b(PETP) 75 薄膜(0.25mm) (PETP) 105 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b(PBTP) 75 聚丙烯b,h(PP) 65 聚氨醚g- 105 聚苯硫醚 (PPS) 130 模塑酚醛树脂c(PF) 150 模塑三聚氰胺c,d及模塑三聚氰胺/酚醛树脂c,d- 比重<1.55 130 比重≥1.55 150 聚四氟乙烯 (PTFE) 180 聚氯三氟乙烯 (PCTFE) 150 氟化乙丙烯 (FEP) 150 尿素甲醛c(UF) 100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b(ABS) 60 硅模塑树脂c,d 150 硅橡胶- 模塑树脂 (SIR) 150 室温硫化或热固化膏 (RTV) 105 环氧- (EP) 模塑树脂c,d 130 粉末涂料 105 陶瓷填充树脂b,i 90 模塑己二烯酞酸脂c,d 130 模塑不饱和聚合物c,d(UP) AMC,BMC,DMC,SMC, TMC 电气 105e 机械 130 (待续)July 7, 1999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34表 36.1 (续)普通热指数a 材料 ISO 缩写 普通热指数,oC 液晶聚合物h(LCP) 130 层压木质纤维 60 硫化纤维 90 冷塑酚醛树脂,三聚氰胺或 三聚氰胺/酚醛树脂混和物d- 比重<1.55 130 比重≥1.55 150 冷塑无机物 200 (水泥等)混和物 合成云母,粘结树脂 - 环氧,醇酸粘结剂,或 聚脂粘结剂 130 酚醛粘结剂 150 硅粘结剂 200 a除非特别指明是共聚物或混合物,普通热指数均指均聚树脂。如果是合金,则混合物中各组分都要确定其最低普通热指数。 b包括玻璃纤维增强剂和/或滑石,石棉,矿物质,碳酸钙及其它无机填料。 c仅指在高温高压下模塑而成的化合物,诸如注塑成形,压缩成形;不包括经开式模或低压模加工而成的化合物,诸如手工涂覆,粉末喷涂(流化床,静电喷涂,热浸,浇涂) d包括含纤维系填料(合成有机纤维除外)的材料,但不包括在液态使用的增强纤维树脂。在105℃以下,合成有机填料视为符合要求。 e如果试样在 180℃恒温箱中老化处理 504 小时后,其绝缘强度不小于老化前绝缘强度的 50%的话,则普通热指数不包含 130℃。测试要在干燥条件下进行。试样从炉中取出后,至少要经过 2 小时的干燥及冷却才可以进行测试。 f仅包括纯芳香族液晶热聚合物;纯芳香族氨基聚合物及纯芳香族聚醚;不包括非结晶形的液晶脂肪-芳香族聚合物,这种聚合物的主链由脂肪族组成,而不是芳香族(甲基或芳香族除外)。g只包括聚氨醚模塑树脂。 h包括乙烯单体重量成分不大于 25%的聚丙烯共聚物。 i加入酸酐或芳香胺固化剂的多元液态环氧材料,普通温度指标达到 130℃。 This PDF Standard downloaded from www.bzfxw.comJuly 7, 1999 Polymeric Materials – Use in Electrical Equipment Evaluations – UL 746C (对使用于电器中的塑料的评估) 3537.相对热指数 37.1材料的相对热指数是评估材料长期热老化数据的依据,后者是按 UL 746B“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Long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所介绍的方法获得的。 37.2UL 746B“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Long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材料的热老化性能的求解方法为:预估一个性能值,然后在几个较高的老化温度下测出老化后的性能的变化量,用描点法将时间的对数与绝对温度的倒数的关系在图中表示出来,用回归分析的最小面积法把各点用直线连接起来。时间-温度关系式为: Ln(t) = A +B/T 式中, A 为常数(频度因子) B 为激活能(能量常数) T 为绝对温度,oK(oC + 273.16) Ln 为自然对数 37.3将待测试材料与已证明有良好使用性能的其它材料一起作测试,并将待测试材料的热老化性质与其它材料的热老化性质作对比,从而估算出待测试材料能满足使用性能的相对热指数。对每种材料,可得出几个相对热指数,每个相对热指数对应于一种具体的性能,颜色及材料厚度。 37.4当材料的最高使用温度高于相对热指数时,如果该温度符合功能使用温度指数(35 章)或相对热性能(38 章)要求,则视为符合本标准要求。 38.相对热性能 38.1有机绝缘材料的相对热性能(RTC)关系到在最高工作温度下,材料的重要性能能满足要求,使产品在最大预期寿命内,机械及电性能均能满足使用要求。一般来说,假如对材料的重要性能(机械,电气,冲击)及最小厚度有要求,可用相对热指标(RTI)来代表相对热性能(RTC)。如果器具允许有更大程度的热降解的话,则工作温度可比相对热指数(RTI)高。这种情况下,需要采用热疲劳测试数据来分析材料的各项重要性能。热疲劳测试按 UL 746B“Standard for Polymeric Materials – Long Term Property Evaluations”进行。各项数据如下: a)从 UL 746B 得到的 RTI 值 b)寿命方程式斜率(B),B 的定义见 37.2 c)性能过剩因子(P),即重要性能值与允许值之比 d)可用一个或多个温度的性能–时间退化曲线来求取性能老化到一定数值(f)所需要的时间(t1),以及正常寿命时间(t0)。 38.2相对热性能不能由一般性能测试测量出来,比如短期性能数据及长期相对热指数,而应该测量材料的重要性能值,从而确定在指定应用情况下允许的老化值。 38.3为了确定材料在具体器具的许用工作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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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1-05-29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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