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要留有依据
刚来这的第一天,老板就再三叮嘱“凡事要留有证据,口头的答应都不能算。否则遭殃的是自己”。
我虽然很赞同这句话,但老是会抱着不至于这么严重的心态,很多事情要是口头沟通好后,不会再补发一个Email去确认。
不过今天听完身边的例子“项目竟然忘把打板的样品寄给客户,但又要求QUALIFY,人人都以为客户已经收到板,已经CONFIRM这些颜色,只是还没把板寄回来。幸亏我们的QE强烈要求PM出一份确认邮件。要是如今客户不承认这些板,那么上次跑的QUALIFY就无效,而我们品质部允许他们这么做就范了一个特大的错误。
如今有这么一份相关的邮件来保护自己,真是万幸!
从中,我只能暗暗下决心,以后所有可能招惹麻烦的事情,都一定要保留相关的EMAIL等证据来保护自己!!!!
我虽然很赞同这句话,但老是会抱着不至于这么严重的心态,很多事情要是口头沟通好后,不会再补发一个Email去确认。
不过今天听完身边的例子“项目竟然忘把打板的样品寄给客户,但又要求QUALIFY,人人都以为客户已经收到板,已经CONFIRM这些颜色,只是还没把板寄回来。幸亏我们的QE强烈要求PM出一份确认邮件。要是如今客户不承认这些板,那么上次跑的QUALIFY就无效,而我们品质部允许他们这么做就范了一个特大的错误。
如今有这么一份相关的邮件来保护自己,真是万幸!
从中,我只能暗暗下决心,以后所有可能招惹麻烦的事情,都一定要保留相关的EMAIL等证据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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