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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标准与实施标准

今天在lean的标准工作模块培训中提到到了标准工作的标准设定与实施问题。标准工作要实施的好,必然要有好的标准。这个标准应该是可达到的,应该是有挑战性的。这就涉及到标准由谁来设定?是推行者一厢情愿,设定一套认为可行的标准叫别人去实施吗?显然这样的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会碰到相当大的麻烦,肯定会遭到现场的强烈抵触。标准应该是推行者与现场相关人员共同协商的结果。但有了协商结果不一定就是有了好的标准与实施结果。
推行者首先自己首先要清楚的知道工作标准的具体设定方向。在协商与实施过程中更多的是起引导作用。要不,如果推行者对现场没有相当的了解,很有可能被现场拉着鼻子走,最终导致标准工作推行死亡。
上面提到标准工作要有挑战性,而基本上人都是抵触变革的,因此,在实施过程中,推行者可选择一块试验点,自己展示给现场这些标准是可实施的,能给他们带来利用的。并在自己实施的过程中可以修正标准。
标准制定了,而且是同现场一起协商制定的。但是这样的工作标准能在一直维持下去吗?至少我现在还没有发现能彻底维持的。很多同事认为要制定相关制度,特别是奖罚措施。但我认为奖罚措施是暂时的。不可能起根本上的效用。现场对标准化的认识有多深,实施的效果就有多大,在推行前期与过程中应主力宣导这些标准的效果。根据经济学的假设,人都是自私自利的,在我没有得到什么利益的时候,现场的员工又能有多少会买推行者的帐?而奖罚措施有不能长期起效,应该建立一种健康的激励机制(非物质上的,跟倾向情感上的)。但依据现实的情况看,现在的员工都是相当现实的,给钱才是王道。而从实践的情况看,金钱的的奖罚不能长期起效,这是又否定了健康激励机制?
或许应将健康的激励机制与金钱的的奖罚相结合,拭目以待能起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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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an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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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8-10-24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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