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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的判定要求

一、严重不符合的要求
1)与标准严重不符合或者存在较大差距
2)体系失效无控制能力,连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顾客投诉
3)标准某一条款在多个部门未做实施或出现3条以上一般不符合,而导致部分过程功能失效
4)对已提出的不符合项未采取纠正措施
5)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一般不符合的要求
1)与标准轻微不符合而存在的,孤立的、轻微的事实
2)不影响整个体系正常运行
3)对客户利益或产品未构成严重影响
4)不导致违反法律法规要求
三、观察项条件
1)潜在的一般不符合
2)存在导致出现不符合的趋势
3)改善建议

四、判定原则
1、该细则细原则
2、就近不就远原则(涉及多条款,判就近条款)
3、由表及里原则(失控要点或根本原因及结果)
4、填判原则(4。1 5。1)
5、有利改进原则
6、就轻不就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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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我要质量
我要质量

我要质量,质量离不开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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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0-06-30 09:47
  • 浏览: 1494
  •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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