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式氧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
湿式氧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5.4条
湿式氧气储罐或罐区的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表 表9
总容积
(m3)
防火间距(m)
名称 ≤1000 1001-50000 >50000
民用建筑,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场,甲类物品库房 25 30 35
其他建筑 耐火等级 一、 二级
三级
四级 10
12
14 12
14
16 14
16
18
注:①固定容积的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执行,其容积按水容量(m3)和工作压力(绝对压力,1kgf/cm2=9.8×104Pa)的乘积计算。
②氧气储罐与其制氧厂房的间距,可按工艺布置要求确定。
③容积不超过50m3的氧气储罐与所属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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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