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的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生产中所需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以及产品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审批变更活动;
3.2 采购部为采购原、辅材料变更的实施部门;
3.3 工程部负责制订变更认证产品的标准或规范;
3.4 质检部负责变更认证产品的检验。
4、工作程序及实施
4.1 变更活动由质量负责人组织,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4.2 变更活动由质量负责人组织制订变更情况说明,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在正式实施前向认证机构电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4.3 供应商发生变化时,应由采购部填写“变更供应商申请单”,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最终报总经理批准。
4.4 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时应由生产部填写“变更产品结构申请单”,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最终报总经理批准;
4.5 当质量负责人收到变更申请单时,应认真审核,然后报请总经理审批;
4.6 总经理收到申请单时,应立即向认证机构电报,获得同意后,方可执行变更活动;
4.7 实行供应商变更活动时,应重新按《采购控制程序》实施;
4.8 实行产品结构变更活动时,应先由工程部重新制订变更认证产品的标准或规范,然后按4.5条执行;
4.9 变更后的认证产品应由质检部组织检验;
5、相关文件
《采购和进货检验程序》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6、记录(保存三年)
A 变更供应商申请单
B 变更产品结构申请单
2006-01-06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