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定議:
無
5. 作業內容:
5.1總經理應制訂本公司之品質政策,包括持續改進的承諾,並在各職能部門建立品質目標及品質政策,品質目標在管理審查會議上每半年審查一次,確認其適切性,並依實際情況不斷修正,以持續改進。
5.2管理審查會議須對品質管理系統進行審查,確保持續適用。
5.3每年定期二次進行內稽,以明確品質管理系統有效性,適用性,充分性,並確實將內稽之結果檢討、改進。
5.4在檢驗、制程管制、客戶滿意度調查、客訴部份進行資料分析, 並持續改進。
5.5凡品質系統或產品過程存在不符合或潛在不符合之時,均應採取確實可行、有效之矯正預防措施.
2004-09-09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