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列名、认可或分级的制造商被允许使用产品名录里的另一个公司的名
字,但该产品除公司代号,产品代号或UL公司认为可以接受的其它特征外
,必须与原来列名、认可或分级产产品一致。
5)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若UL申请人不想用自己公司的名义取得
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他可以申请用另一个商号(通常是零售商或批发
商)的名义申请列名、认可或分级,即叫"AL"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其
与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的区别在于其申请人不是列名人。
6) 体系认证服务:作为国际认可委员会的成员之一,UL广泛涉足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保护认证,QS9000汽车行业质量体系认证和
AS9000飞机行业质量体系认证服务。到目前为止,在国内共有116家工厂取
得UL的体系认证;其中21家为ISO9001认证,85家为ISO9002认证,1家为IS
O14001认证,9家为QS9000认证。
7) UL的其它服务:如证明服务,检验服务,实情判断服务,调研服务等。
在这里不作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