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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测量系统分析与公差关系

产品公差+-0.5,选取的样品量为10,试验次数2,评价人3,测量值在+-0.05范围,用0.02精度的卡尺量,计算结果是%GR&R为41,我想问在评价过程时,测量系统是否与产品公差无关,与过程变异有关,怎样的话是否必须采用千分尺来测量,以降低测量系统误差在3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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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depu (威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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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公差范围的样品也可以吗?这样做有意义吗?
我觉得我们真的要考虑做MSA的意义和实用性。我一直认为这个不是很实用,和取样关系太大,现实情况是,有些生产过程中根本取不到那么多变差大的样品,人为破坏做一些样品,有点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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