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没有绑定微信,更多功能请点击绑定

WEEE和RoHS指令的相关资料发布 - 更新中

从现在开始,将发表一些关于WEEE和RoHS指令的相关资料,欢迎同行们交流。

1.1 WEEE指令实施的时间表:
2003年2月13日 WEEE指令正式公布
2004年8月13日 欧盟成员国转换成本国法律/法规
2005年8月13日 生产商建立对终端用户不另行收取费用的回收和及处理电子电气废物运行机制;于该日期起投放市场的产品视为“新”产品,并加贴相识标志
2006年12月31日 欧盟成员国应确保每个家庭年收集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量至少达到人均4公斤
2008年12月31日 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在收到欧盟委员会建议并考虑了成员国的技术和经验后,将在此前建立一个新的强制性目标
个别成员国的特殊安排 一些欧盟成员国,尤其是新晋成员国以特殊国情为由获得了延长1至2年落实指令的优惠过渡期安排。这些国家要求延后实现目标的原因包括: 在循环基础设施赤字、人口密度低、电子电气设备消费低水平等。其中获得延后24个月的国家有:爱尔兰、希腊、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托维亚、立陶宛、斯洛伐克、塞浦路斯、马尔他和波兰;斯洛文尼亚获得延后12个月的落实目标

1.2 WEEE指令的3R - 再利用Reuse, 再循环Recycling, 再回收Recovery

再利用,指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或者其组件用于该设备设计的同一用途的任何行为,包括被返还到收集点、销售商、再循环商或制定商的设备或其组件的连续使用。就是电子电器设备整体或者其零部件重新用于原设计用途。电子电器设备经过整修以后,如外表整饰,更换坏损的零部件,换新logo以后,进入旧货市场或其它市场(包括出口)重新流通;或者零部件重新经过测试以后重新进入生产线用于新设备的制造等。

再循环,指的是废物材料为其原有目的或其它目的在生产过程中的再加工,但是不包将可燃性废物作为产生能量的方式通过直接与或不与其它废物一起焚烧仅回收热能的能源回收。

再回收,指的是第75/442/EEC号指令附件ⅡB中规定的可应用的任一操作。 包括主要针对可再循环、再生使用的材料、物质等回收再生的操作。如金属材料加工处理、通过一定的化学方法使有机物质恢复原有形态或功能,或者作为原料进行其它物质的生产、物质的提纯等再生和再循环过程,这里包括能量回收。即:

R1 主要用作燃料或其它方式产生能源
R2 溶剂再制/再生
R3 不用作溶剂之有机物质的再生利用/再制(包括合成及其它生物转换制程)
R4 金属与金属混合物之再生利用/再制
R5 其它非有机物之再生利用/再制
R6 酸或碱的再生
R7 用于污染减量之化合物回收
R8 触媒中化合物的回收
R9 油再精炼或其它再使用
R10 土壤处理而导致有益于农业或生态改良
R11 R1至R10项任一作业中所得废弃物的使用
R12 符合R1至R11项任一作业之废弃物的交换
R13 R1至R12项任一作业中无法处理废弃物之贮存(不包产生源场址中之暂存、悬而
   未决之收集)

尽自己的力量,对“好”的回答一定要点个"赞"
已邀请:

johnpu

赞同来自:

支持,gi thanks

55 个回复,游客无法查看回复,更多功能请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