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没有绑定微信,更多功能请点击绑定

标准为什么不要求对设计开发评审、验证、确认、更改进行闭环管理

本帖最后由 kojak585 于 2011-10-31 22:28 编辑

7.3.4设计和开发评审
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在适宜的阶段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以便:
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
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
为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6 设计和开发确认
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只要可行,确认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应识别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并保持记录。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适当的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正常情况下,上述红色加下划线的内容应该为“任何必要措施及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才是闭环管理的要求啊。
对“好”的回答一定要点个"赞",回答者需要你的鼓励!
已邀请:

SYD天空 (威望:14) (重庆 ) 汽车制造相关 咨询顾问 - 质量人知行合一

赞同来自: xll701102

楼主的意思是标准条文在字面上没有对措施的验证结果进行要求,只提出了要记录的要求,大家可能没有看懂楼主的意思吧
我的理解是:任何措施的记录,其中就应该包括措施是什么,什么时间实施的,什么措施的方法是什么,措施的验证结果是什么等一系列记录,只是标准没有说得这么细而已,但我们通常在实施体系和审核体系时应该这么理解才是对体系的完整理解和系统理解。
不知道是否正确,请指正

27 个回复,游客无法查看回复,更多功能请登录注册

发起人

kojak585
kojak585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扫一扫微信订阅<6SQ每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