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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激励已不能作为挽留人才的唯一手段

  本文摘自胡八一博士所著的《股权激励9D模型之非上市公司》一书

  1.薪酬激励已不能作为挽留人才的唯一手段。

  股东投资设立公司,聘用职业经理人、高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为公司工作。

  作为经济人,高管为劳动报酬而工作,不断寻求回报更高的工作机会是非常合理的,这就导致劳动关系短期化这一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劳动关系的短期化客观上要求公司不断提高薪酬水平。但市场固有风险决定了公司利润时涨时落,而劳动者不能接受薪酬的回落。因此,薪酬激励已不能作为挽留人才的唯一手段。





  2.企业对高管的依存度日益加大

  随着社会化分工的日趋细化和专业化,不仅生产、销售等工作越来越专业化,而且管理工作也越来越专业化,使得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日趋弱化。

  甚至有些公司就是根据个别高管的专业技术能力而存在并发展壮大,个别高管对公司的作用甚至达到生死攸关的程度。这种现象的产生是现代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必然结果,是资本高效运作的必然要求。

  3.约束高管

  监督高管的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需要有法律、章程、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一系列内外部监督制度和监督机构的存在。

  尽管如此,公司高管的利已动机依然随时存在,仍有利用公司机会为自己谋利的倾向。高管为己谋利的行为常常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尽管公司、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关于对董事、高管的责任的规定以及竞业禁止、保密的规定追究损害公司利益人的责任,但由于公司法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并不强,使得许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得不到追究。

  为有效规避高管利己行为,必须建立能约束高管的有效机制。股权激励就是将高管的利益与企业绩效、利润紧密关联起来,将高管收益中长期化,彻底杜绝高管“杀鸡取卵”式的短期化行为。




  4.激励高管

  为公司及自身利益的持续,股东一直在寻求保证高管尽职的良方。在股份公司,股权激励措施经常是考虑的手段之一。通过实施股权激励,使得经理人、技术人员成为公司股东,其收益与公司效益产生联系,随效益涨落。经理人等高管的立场也从“为别人打工”转变为“为自己打工”。此举不仅减缓高管个人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的冲突,也避免单向提高薪酬带来的成本压力。更为重要的是,此举保证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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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ed091559 (威望:1) (广东 东莞) 电信通讯 经理 - 正直、自律,喜欢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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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个适合我的话题,本人处打工者的低层,不敢想象这样有深度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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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柏明顿
柏明顿

现任:    柏明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广州公司总经理、首席人力资源顾问 曾任: ◆松下电器人事处处长 ◆杜邦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特约嘉宾: ●北京大学、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EMBA特邀导师 ●《人力资源管理》、《南方企业家》、《赢周刊》、《财富》《人力资源报》特邀顾问 ●CCTV《绝对挑战》、东方卫视《决策》、东南卫视《海西点将台》特邀人力资源专家 ●中国人力资源协会特邀专家 …… 主要荣誉: ●2008年中国五星金牌培训师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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