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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oHS指令新增三项豁免2008/385/EC

欧盟5月24日官方公报,发布欧盟委员会决议2008/385/EC,更新了RoHS指令的豁免清单,新增3项豁免条款。调整后的清单批准以下三大类材料和零部件可获得豁免:一是用于位于音压级(SPL)大于或等于100分贝的大功率扩音器音圈上的电导体的电气或机械焊点的镉合金。二是用于无汞平面荧光灯(例如:用于液晶显示器、设计或工业照明)的焊料中的铅。三是用于氩和氪激光管防护窗组合件的封装玻璃料里的铅的氧化物。欧盟向上述材料敞开大门对生产企业来说是福音,基于RoHS指令对宁波机电产品造成的巨大冲击,其任何细微调整都须引起企业关注。
宁波1500多家机电生产企业每年获取欧盟约50亿美元的出口大单,RoHS指令这一强冲击波直接影响超过十亿美元的产品。RoHS豁免清单是企业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的救命稻草,为企业出口赢得转机,针对可豁免项目检验检疫部门发出风险预警,一是要充分了解熟悉RoHS指令的豁免清单和豁免期限,提高合理利用豁免规则的意识,积极为自己的产品申请豁免以争取更宽阔的生存空间。二是加强供应商采购控制管理,尽可能要求提供原材料成分声明,采购达到RoHS要求的元器件和原材料,对不确定的供应商材料要进行内外部测试,确保不掺杂有害物质以符合申请豁免条件。需要特别提醒各企业的是,豁免项目针对的是产品中的特定有害物的应用,而非整个产品被豁免,如一零部件中焊料中的铅是符合RoHS指令的,但不代表该零部件产品就能被豁免,同一部件中仍不能含有其它限制形式的铅或其它五种被限制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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