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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大虾: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作废后,其纸张版本是否还需重新申请销毁操作?

我司以前的程序文件中要求,文件/记录作废后,如需要对其进行销毁,还需在进行审批,我看标准里,除要求对作废的文件进行特殊标识外,并没有对作废后文件该如何处理的要求,我想将该规定改成文件申请作废后,其纸张版本也随之可进行销毁,不清楚是否可行?
请各位大虾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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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振武 (威望:0) (广东 深圳) 其它行业 老板 - 本公司主要作注塑产品加工和相关配件,有机器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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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文件记录后,盖上作废印章进行报废处理就可以了。文件按你的意思修订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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