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没有绑定微信,更多功能请点击绑定

顾客满意度及供应商供货情况监测指标是否必须要明确目标值并列入过程绩效中呢?

顾客满意度监测指标(8.2.1.1)及供应商供货情况(7.4.3.2)监测指标是否必须要明确目标值并列入过程绩效中呢?或者是只对其监控就可以,而不必全部明确具体的目标值(当然也有的值是列入过程目标的)?
对“好”的回答一定要点个"赞",回答者需要你的鼓励!
已邀请:

f.sun (威望:0) (江苏 常州) 电子制造 经理

赞同来自:

Lz的两个指标中的顾客满意度是非常重要的,正如3#楼所说,Lz应体现。另一个供方管理的指标如果不明确同样很难去评价一个供方的水平,也同样体现不出供方管理部门的绩效。

4 个回复,游客无法查看回复,更多功能请登录注册

发起人

扫一扫微信订阅<6SQ每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