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没有绑定微信,更多功能请点击绑定

照明电器的3C认证流程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电源电压高于36V和不超过1000V的(嵌入式、固定式、可移式)灯具、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镇流器、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2.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 + 初始工厂审查+ 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
3.1认证的申请
3.2型式试验
3.3初始工厂审查
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5获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申请
4.1.1申请单元划分
原则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产品可以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a. 适用相同的标准;
b. 使用相同光源;
c. 使用同类的关键元器件见附件2;
d. 防触电保护类别、外壳防护等级和安装方式相同;
e. 结构相似;
f. 同一生产厂生产。
对具体产品认证单元的划分原则详见附件1。
4.1.2申请文件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
1)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
2)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3)其他需要的文件。
对“好”的回答一定要点个"赞",回答者需要你的鼓励!
已邀请:

zwy518918 (威望:1) (浙江 杭州) 服务业

赞同来自:

楼主这是什么意思啊这个网上都有啊,就是实施细则嘛

7 个回复,游客无法查看回复,更多功能请登录注册

发起人

扫一扫微信订阅<6SQ每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