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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品质量判定及其技术标准选择的几点浅见














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仅就产品质量判定及其技术标准的选择浅显地谈了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个企业要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关键在于生产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在于高质量的产品。企业的形象也依靠高质量的产品来塑造。那么,如何来制定产品技术标准,又如何来衡量一个产品的质量呢?这是我们在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此,我们结合企业日常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浅显地谈一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GB/T6583—2000对质量的定义是:“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据此,对产品质量我们可以理解为:反映产品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在这里,把“需要”分为了“明确需要”和“隐含需要”两类,而“特性”则是指产品所特有的,区别于其他产品的性质。   无论是“明确需要”,还是“隐含需要”,都应将其转化为质量特性。通常,我们可以把需要归结为以下六个方面的特性,即性能、可信性、安全性、适应性、经济性、时间性。它们分别反映了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外观性能,也反映了产品可靠、安全、及时和灵活的程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顾客和社会所付出的代价。   在这些产品质量特性中,有一些是可以直接定量反映的,如化学成分等。但有一些则难以直接定量反映,如操作方便、安全可靠、美观大方等。这就要确定某些技术参数来间接反映产品的质量特性。不论是直接衡量或间接衡量的质量特性,我们把反映产品质量主要特性的技术经济参数明确规定下来,作为衡量产品质量的尺度,就形成了产品的技术标准。因此,产品技术标准是衡量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在对产品技术标准制定及对产品质量进行判定时存在着一些误解。以下,我们仅对企业工作中常遇到的几个问题作一探讨。   1? 合格产品不一定是高质量的产品   这是因为合格产品与高质量产品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我们在进行产品质量的合格判定时,是按照检测的质量特性值与产品技术标准或产需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指标相比较而获得的,即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就判为合格,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就判为不合格。也就是说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是依据是否符合产品技术标准的要求来判定的。而判定时所依据的标准则有所不同。有先进的标准,有落后的标准;有国际水平的标准,有国家水平标准;有行业水平的标准,也有某一企业水平的标准。如果执行落后标准的产品,即使是合格产品也不会是高质量的产品。这就如同大家熟悉的运动员项目达标一样,如果项目合格标准定得很低,尽管运动员达标了,也不能算是一个优秀的运动员。   所以,我们不能一概认为合格产品就一定是高质量的产品。讲质量首先要讲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说,产品质量的竞争实质上就是标准水平的竞争。?   2 产品技术标准水平并非越高越好   产品质量的竞争实质上是标准水平的竞争,这是否就是说产品技术标准水平就越高越好呢?   众所周知,如果不考虑技术上的先进性,技术标准的水平定得过低,要求过松,将会导致产品不能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从而缺乏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与之相反,如果一味强调标准水平越高越好,以致于工艺上难以实现,或造成产品质量过剩,而使得产品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同样也不能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取得最优的经济效果,也未必符合用户的要求。如在零件表面上进行不必要的精加工,或在设计中采用过大的安全系数等,这种过剩的质量只能增加人力、物力的无谓浪费。所以,我们提倡的是科学、合理地制定产品技术标准,科学、合理地选择确定产品技术指标,不仅要考虑到技术上的先进性,同时也要考虑到工艺上的可行性、经济性和合理性。在一定的条件下,用最少的费用提供用户所需要的产品。
  3 符合标准的产品,不一定都适应用户的需要   如前所述,符合标准的产品,我们可以判定为合格品,但符合标准的产品,并不一定都适合用户的需求。   这是因为,按照标准的性质,标准制定后通常都有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稳定期。如此一来,当初制定标准时,标准也许是适合用户需求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变化,特别是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人们的需求也在不断地变化,原来符合标准的产品很可能就不再继续适合用户的需要。   而另一方面,还有一些标准,尤其是企业制定的标准,是企业通过市场调研给出的信息确定的,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所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全准确,将会导致这些标准可能一开始就不适合或不完全适合于用户的需要。综上所述,产品技术标准为我们提供了衡量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只有准确理解产品技术标准与产品质量之间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制定产品技术标准,才能正确地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且用最小的投入,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需求,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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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9-05-18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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