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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操作者应该处罚?

操作者A批量生产前进行首件确认工作,自检、互检完成后,找检验员B进行专检,检验员B发现倒角尺寸有问题,然后就让操作者A去重新调整,操作者A调整后又去找检验员B去确认,这时候检验员B正好有其他事情不在现场,就找的检验员C给确认的,检验员C测量后发现倒角尺寸合格,但产品厚度比标准厚0.2mm,就又让操作者进行调整,操作者调整后没有重新找检验员C进行确认,而是进行了批量生产,鉴于以上问题,质量部以没有做专检,就批量生产为由,对操作者按照违反首件三检制度的规定进行了处罚,但生产部部长,对质量部处罚不认可,认为:操作者从主观上的不是恶意不做首件,是因为检验员B进行专检时没有发现厚度问题,造成操作者多次进行确认,严重影响生产效率,故建议不进行处罚。请各位发表一下您的观点,质量部处罚有没有问题,生产部意见是否是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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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knuts (威望:19) (湖北 黄石) 机械制造 工程师 - 表面处理、机加工冷却润滑、有害物质

赞同来自: jacd soshnshn miaoya

首先,操作者:首检没有得到检验员最终确认即开始生产,这样肯定是有问题的;
检验员B:存在两个可能,一零件厚度有问题而没有检出,二零件厚度是OK的;
这个需要去验证,我个人倾向于后者,第一次的零件厚度没有问题,倒角有问题,然后操作者去调整机床,但对倒角进行调整的同时,很有可能其他尺寸也发生了变化(如你说的厚度)。
如果生产确实需要你拿出相关的理由和证据,你就验证下,我调整倒角会对厚度是有影响的。
不过,这个问题稍微处罚一下就好啦,毕竟大家关系不要弄的太僵~~~~
 
个人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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