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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检频次较高可以不记录数据吗?

产品为销子,精磨一个外径(最后一道工序),CP中自检为3pcs/半小时,巡检3pcs/4小时,审核时发现供应商自检未记录数据,原因是频次过高无法记录,请问各位如何看?
(首末检、巡检3pcs/4小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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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yman (威望:33) (辽宁 大连) 汽车制造相关 质量经理 - 质量体系、过程控制、持续改善

赞同来自: 凌波微步

明显不可以,审核都是要看证据的,如果供应商的质量文件规定是这样的检查频率,就必须有这样的检查记录。
 
再者,即使检查频率确实很高,供应商记录不过来,也需要在其文件规定的情况下,按要求进行检查记录,然后对检查记录的数据进行统计过程能力分析,原则上如果CpK足够高比如超过1.33,是可以被允许减低检查频率的,如果CpK低的一塌糊涂,别说检查频率高,记录不过来,说不定还有增加检查频率并记录呢。
当然这是后话。
 
无论如何,有文件要求频率,就要按要求频率去做,有做就要有证据,这是基本的审核思路。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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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波微步
凌波微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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