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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我是作为供应商的
一种矿石,其中一个杂质指标合同要求一个结算周期平均不超过1.5,每超出0.1扣款30元每吨。
我们检测结果平均1.36,对方检测结果平均1.53,而国标允许误差为0.2
可以说我们质量控制偏低,也可以说是正常的,但是现在客户要扣款,总价就300多点每吨的东西,每吨扣30还是有点凶,请问该扣吗?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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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hchc (威望:7) (重庆 渝北区) 汽车制造相关 主管 - 体系,我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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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后还继续合作的,不要把关系搞得太不好面对。
2、对一下,是中间哪些批次与你们的检查结果对不上号,自己是否有留样备查。从1.53这个数值上分析,应该是中间某一个批次有点超了,其他可能都在要1.5的边缘上,不然顾客早就叫起来了。
3、将对不上号的批次重检,并核对自己与顾客的检测方法、检测设备、检测环境是否相同或正确。不同时应两家协商解决。我以前遇到过一次,我家检测都合格,但顾客里检起来40%不合格,顾客叫我们去选,选了一天,终于选完了,经检查,是顾客检测设备的一个管道密封不良问题。还有一次,发国外的产品,顾客说行程不合格,但我们是全检出去的,家里剩下的也合格,后来发现,他们当地的温度与我司所在地的温度有10度之差,对产品测量尺寸有影响。经商量,双方都在20正负2度的环境下放置一小时后再检测,这样顺利解决了此事。
4、针对合同上没有公差的问题,补签合同,增加公差。
5、问题解决后,签署一个以后遇到分启时的共认的检测方法。必要时,找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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