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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救急!关于ROHS豁免项有效期

ROHS豁免项是否有有效期?之前一直认为在豁免清单中没有定义应用日期的豁免项都是永久有效的,直至出现替代方案,设定应用日期。可是客户引用ROHS指令第5条“For the exemptions listed in Annex III as at 21 July 2011, the maximum validity period, which may be renewed, shall, for categories 1 to 7 and 10 of Annex I, be 5 years from 21 July 2011 and, for categories 8 and 9 of Annex I, 7 years from the relevant dates laid down in Article 4(3), unless a shorter period is specified.”认定ROHS豁免项最多5年(1-7类),所有没有定义应用日期的豁免项都在201607021失效。我认为这条只适合在确定适用日期时使用,比如有条豁免项在20140901被认定不满足成为豁免的条件了,那么欧盟就会给这个豁免项设定一个过渡期,这个过渡期最长5年,最长可以到20190901。请问各位,我的理解对吗?我该怎样说服客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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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2boy (威望:19) (广东 深圳) 电子制造 主管 - 在奋斗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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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告诉你一点就是Annex III是定期发起复议进行评审的,所以清单里面的豁免项只要在其有效期内使用都是可以的,没注明有效期的就意味着你依然可以使用。
对于你客户引用的条款,要知道此指令在2011年7月时进行了改写;另外,此条款5是针对即将加入豁免清单的豁免项的有效期进行说明,欧盟在设定其有效期时考虑应不大于5或7年。同时对2011年7月的豁免项进行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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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kling_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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