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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体系路漫漫

看到这个征文,从事质量工作十年有余的我,真是感慨万千,有好多水想吐,感谢这个平台。
我所接触的几家(一家台企,做电子产品;一家台企,做化工原料;一家中外合资,做卫浴产品)企业质量体系情况,让我感觉到:1、重证书、轻改善;2、二张皮,文件要求与实际操作不一致;3、感觉不到质量体系的重要性...
个人感觉中国推行质量体系的尴尬原于:1、违法成本低,无法引起企业足够重视;2、中国的发展阶段也让企业心有余而力不足,赚取的加工费是以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价值衡量,出口产品的品质要求却要依发达国家的品质要求,如此恶性循环,品质提高哪来的金钱基础。
下面想让大家通过本人收集的几个故事来领会为什么同一个体系标准,在不同国家得到重视程度不一样,使用效果也不一样!
故事一、当福特汽车在公路上着火烧伤美国消费者时,美国法院判令其赔偿几十亿美元,而当中国公民张杰庭驾着丰田跑车遭遇紧急情况,却因SRS安全气囊未弹出而致伤残时,经过一年多的漫长努力,终于在首都北京以数万元的代价讨回了仅1.3万元的赔偿; 故事二、当中国的消费者因胸部被“挖出窟窿”踏上艰难的诉讼之路时,美国法院已判令美国某制药机构“因其降胸材料可能致癌”赔偿受害者金额达亿元之巨; 故事三、当中国的母亲因孩子在游泳池戏水玩耍被淹死而陷入深深的自责时,美国的母亲已获得游泳圈制造商4467.9万美元的赔偿金。(以上三个故事摘自杨钢《零缺无陷》)
故事四、2011年7月5日上午9时36分,北京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上行电扶梯突然逆行,已致1人死亡,2人重伤,26人轻伤。2011年11月25日,“7.5”北京地铁四号线自动扶梯逆行致1死多人受伤事故调查工作结案。调查组认定,此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将对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外以20万、20万和10万元罚款。
违法成本反差如此之大,可想而之同一个标准在不同国家所对应的态度会如何反差! 接下来再通过收集的另一些资料感觉一下,国外为什么对品质要求严格,为什么会对建立质量体系的重视。
一方面, 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性强,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他们追求高质量的物质生活享受,宁可付出高价也要购买质量好的商品,而且经常对产地、牌号、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提出苛刻的要求,注重于影响产品质量的管理、技术和人的因素所进行的控制能力。
另一方面, 在西方国家(尤其美国)为了避免风险,就向生产厂家的提出了质量保证的要求,并逐渐形成了“产品责任(Product Liability)的概念。” 所谓“产品责任”是指: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危害的责任。 具备了质量体系的企业,一旦发生质量纠纷,在被追究责任时能拿出系统的质量控制的有效程序和有关质量记录等足够的质量保证的证据,证明产品是严格按规范生产的,或者是按国际上著名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建立的质量体系,因而产品质量是可信的,就不会承担事故责任。 企业虽然暂时付出开展质量保证的费用,但从长远利益来看,却换来了避免巨额赔偿费的好处。实际上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是企业向各方申诉的法律依据,也是澄清产品责任的最重要的证据。
中国的人民还未完成达到小康水平,如何对品质提出过剩的要求,又如何对品质有过剩投入呢。不要说什么,品质提高不需要什么成本,雇佣合适的质量人就是成本,有多少的民营企业连质量人的温饱都不能满足,甚至不敢多投入成本雇佣质量人! 洋质量体系是个好的管理工具,但中国企业想用好,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身为质量人的我们,任重而道远,但永不放弃!国家都对外提出了从“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所以我坚信中国质量体系的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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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2-07-3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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